媳妇城市户口能和丈夫一起转到农村吗?

2022.01.04 18:27:02
89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媳妇城市户口,能随老公转到农村。户口迁回农村必须满足:1、你的父母必须是农村户口;2、户口虽然迁出了但是仍生活在农村;3、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4、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5、夫妻双方要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6、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原户籍还在农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5036 人赞同
489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媳妇对公婆有哪些义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媳妇对公婆有哪些义务

    内容:但媳妇应当对丈夫履行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给予一定的协助,且不得阻碍。否则公婆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请求媳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黄东洁律师
    2022.03.2258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不可以。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农村赡养诉讼产生的原因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农村赡养诉讼产生的原因

    内容:五是,经济状况是导致农村赡养案件较多的因素。如聂某因自身家境不好,一直不愿赡养父母。经村委会调解,协议由聂某耕种老人的承包地,每年给老人500公斤粮食,且每月支付赡养费10元。但聂某不仅未履行赡养义务,而且当老人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时,竟打伤了老人。后经镇政府调解,聂某只向老人出具了一张欠条。聂某外出务工,至今杳无音讯,其妻徐某患多种疾病,劳动能力较弱,且要抚养两个子女,自家房屋倒塌后无钱修建,至今寄居在邻居家中,所以也未协助丈夫履行应尽赡养义务。那么农村赡养诉讼产生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124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对农村家事暴力的分析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对农村家事暴力的分析

    内容: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农村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首先,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其次,农村家庭暴力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那么对农村家事暴力的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2135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妇能分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妇能分吗

    内容:农村宅基地拆迁儿媳妇能分吗

    陈宗琼律师
    2023.04.232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丈夫死后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规定只有老人的直系亲属如亲生子女才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儿媳与公婆并不具有血缘关系,儿媳只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丈夫死后媳妇可以不赡养公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丈夫在外经营欠款儿女是否也承担连带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丈夫在外经营欠款儿女是否也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丈夫在外经营欠款儿女是否也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深入、系统研究连带责任问题,目前法学界还较少有人涉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那么丈夫在外经营欠款儿女是否也承担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57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儿媳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媳妇哺乳期丈夫被判刑可以量刑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媳妇哺乳期丈夫被判刑可以量刑吗

    内容:刑罚讲究罪责自负原则,妻子是哺乳期,丈夫被判刑的,量刑不会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那么媳妇哺乳期丈夫被判刑可以量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477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农村房子可以过户给儿媳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由上可知,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变化,应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不满婚房财产公证谋杀公婆 丈夫离婚诉请获支持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不满婚房财产公证谋杀公婆 丈夫离婚诉请获支持

    内容:不满婚房财产公证,恶媳妇陈某某竟然谋杀公婆,与之决裂的丈夫朱某先于刑事审判提出离婚诉讼。徐汇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徐汇看守所开庭,当庭判决准予离婚。今年2月27日,徐汇警方接到报警,天等路某新村发生特大凶杀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都是遭暴力窒息死亡。被抓捕归案后,余某承认自己是凶手,但主谋却是老夫妻俩尚未过门的儿媳陈某某!出于谨慎,父母要儿子将房产进行婚前公证,由此陈某某怀恨在心。俩人选择了朱某出差的时机,共同将老夫妻俩残忍地杀害,并伪造了上门抢劫的现场。那么不满婚房财产公证谋杀公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733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公公打儿媳妇伤属于家暴,如果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被害人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如果致人轻微伤,情节严重的,可以行政拘留15天以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媳致其受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的,构成故意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农村家事暴力原因和应对措施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农村家事暴力原因和应对措施

    内容: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1、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在农村特别是边远乡村,由于思想观念的落后,有些人视妻子和子女为自己的拥有品和使用品,认为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因此,打骂自然也是天经地义的。(二)建立警民结合的农村家庭暴力投诉站家庭暴力因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性,使得受害者投诉不方便,不及时。若能在农村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业务,则受害妇女能够就近及时投诉,使防止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止。那么农村家事暴力原因和应对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219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父母不可以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给儿媳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丈夫因公死亡 媳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支付婆婆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被公诉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丈夫因公死亡 媳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支付婆婆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被公诉

    内容:杨某死后用工方一次性赔偿25万元,徐德香一人领取赔偿款项后,不同意分给老人徐友翠应得的份额。万般无奈之下,母亲徐某将儿媳和孙女告上了法庭,经审理法庭判决:徐德香将杨某死亡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分割67866.80元,给付婆婆徐某。判决生效后,徐德香没有向老人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徐德香态度强硬,既不履行义务,也未说明25万元赔偿款的具体去向。经多次宣传法律、说服、教育后,徐德香仍不悔改,开县人民法院认为徐德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是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么丈夫因公死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0513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媳妇城市户口,能随老公转到农村。户口迁回农村必须满足:1、你的父母必须是农村户口;2、户口虽然迁出了但是仍生活在农村;3、大学生读书时迁出户口的话可以申请迁回原籍;4、军人在入伍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5、夫妻双方要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6、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原户籍还在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儿媳妇欠债还不起婆婆该还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儿媳妇欠债还不起婆婆该还吗

    内容:儿媳妇欠债还不起婆婆该不该还除非自愿,否则儿媳妇欠债还不起婆婆无还款责任。当然如果该债务婆婆作为担保人,那么这就并不仅仅只属于儿媳的个人债务很有可能婆婆也需要偿还。同时,丧偶儿媳妇也不具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因为人总是逃不过情的束缚,虽然说丈夫已经走了,但是儿媳妇还是会定期回去看望婆婆,这就是看在情分上,毕竟那是自己最爱的人的母亲。从道德层面出发,在老人没有其他子女,丧偶儿媳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之后,是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因为儿媳、女婿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权,只有对丧偶儿媳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有所涉及,但前提是“丧偶”。那么儿媳妇欠债还不起婆婆该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32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样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样

    内容:1991年6月21日,原告罗女士及丈夫黄某与原某村农民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现因该房屋涉及拆迁补偿,被告得知后,无理要求对该房屋主张补偿利益,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请求依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被告王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不能向城镇居民出售,当时将房屋卖给原告,仅是对房屋的处分,并没有涉及房屋所及的宅基地使用权,本案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应为无效。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39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不可以。婚迁只能是夫妻双方互相投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丈夫欠债去世了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丈夫欠债去世了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内容: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相当一部分人仍然信奉“人死账了”。如果借钱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究竟有没有义务替死亡的一方偿还生前所欠的债务?因此接下来将由大律网律师为您介绍关于丈夫欠债后死亡妻子需要承担债务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李楠楠律师
    2021.11.2425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的,老公爷爷的法定赡养义务,应该是你老公父亲的兄弟姊妹,按理说你老公对他爷爷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过如果你老公的父亲已经去世,且他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姊妹,那你老公有能力的话,就有赡养他爷爷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老公已经去世,公公去世儿媳妇有权继承他的房产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老公已经去世,公公去世儿媳妇有权继承他的房产吗

    内容:丈夫已经去世,公公去世儿媳妇有权继承他的房产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丈夫去世后,丈夫的老人家去世的,儿媳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儿媳实施的是继承法中代位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那么老公已经去世,公公去世儿媳妇有权继承他的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120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