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除怎么办?

2022.01.06 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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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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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如果需扣划的,应该由法院法官持工作证、执行公务证、扣划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到该账户的开户行办理存款扣划手续。

开户银行必须按法院的要求办理扣划,如果拒不协助的,可由法院进行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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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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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保证金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保证金

    内容: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保证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在构成质押担保的情况下,仅能对其采取控制性措施,不能采取处分性措施。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那么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保证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838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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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扣除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扣除吗

    内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如果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则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时,银行首先把贷款本金平均分配到每个还款月中,这时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借款人还款的压力比较大,不过支出的总利息要比等额本息少。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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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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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依法裁定的抚养费是克扣工资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依法裁定的抚养费是克扣工资吗

    内容: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不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而且是为了保护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的措施。那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依法裁定的抚养费是克扣工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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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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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被法院拍卖后的债务清偿顺序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企业被法院拍卖后的债务清偿顺序

    内容:企业被法院拍卖后的债务清偿顺序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那么企业被法院拍卖后的债务清偿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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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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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约定的过高利息受保护吗以及是否可先扣除利息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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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约定的过高利息受保护吗以及是否可先扣除利息

    内容:我们知道,在民间借贷中,除了事先扣除利息这种做法以外,人们往往还喜欢约定高额的利息,那当事人约定的过高利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法院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那么民间借贷中当事人约定的过高利息受保护吗以及是否可先扣除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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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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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怎样申报扣除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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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怎样申报扣除

    内容:(七)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那么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怎样申报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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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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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损险赔付的钱法院能强制扣除吗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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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车损险赔付的钱法院能强制扣除吗

    内容:保险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第九章买卖合同司赔付的钱会直接给第三者,对方不同意的话就让他起诉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吧,法院会将保险公司一起列入被告。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再就是保险公司在赔付的时候也会签署放弃追偿协议书。那么车损险赔付的钱法院能强制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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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449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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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扣除吗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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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法院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扣除吗

    内容:法院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扣除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时,是不会扣除子女抚养费的,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法院只会判决给付方需要给多少抚养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那么法院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217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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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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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程序问题的请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程序问题的请示》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程序问题的请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2]青民二字第10号《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序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因此,对于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同时又起诉保证人的保证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如径行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应当在判决中明确应扣除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可以分得的部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程序问题的请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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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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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权拘留肇事者,还可以冻结拆迁款
  • 离婚房产法院评估费由谁承担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房产法院评估费由谁承担

    内容: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一方支付这笔费用,在诉讼中做的房产评估,诉讼中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在判决前产生的评估费用,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扣除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相应分割,当然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关于离婚房产法院评估费由谁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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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71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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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欠钱不好,但人家的养老金是不可以直接划出的,他是家庭基本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

    内容: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以未行使探望权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探望权可以说是这一义务得到履行的唯一方式。因而,探望权的设置应当含有父母对子女关心之意,以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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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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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后,可再起诉追加赔偿。因他人侵害人身造成的损失,在经法院判决赔偿后,受害者如果发现有另外的损失、或后期又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的,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第一次判决内容之外的损失。退休规定:国务院规定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有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身体有伤残的可以提前退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从工作单位工资中扣除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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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从工作单位工资中扣除

    内容: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从工作单位工资中扣除承担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义务方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从被执行人账户中提取抚养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那么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从工作单位工资中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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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如何执行债务人的按份共有房产?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法院如何执行债务人的按份共有房产?

    内容:按份共有的房屋,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果双方认可,也可以作价抵偿债务,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院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与其他人按份共有的房屋时,可以在整体拍卖涉案房产后,扣除拍卖款中属于其他人的份额,将其剩余的款项作为执行款处理。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同意,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份额作为抵偿相应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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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可以从财产中扣除吗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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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抚养费可以从财产中扣除吗

    内容:抚养费可以从财产中扣除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人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可以从其财产中扣除抚养费的,但要保留必要的生活所需费用。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生父或生母不抚养非婚生子女的,非婚生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及经济给付能力一次性给付或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那么抚养费可以从财产中扣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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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内容:要求孩子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办法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那么孩子要求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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