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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招标人股东不能参与投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可知,招标人不能是投标人的股东,招投标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没有办法参加招投标。招标本来就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果有本单位的股东参与其中,这就违背了招投标的本意,招标和投标必须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法律标准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标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标准,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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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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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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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异常对股东影响具体如下: 1、公司经营异常,对股东盈利分红有影响。2、公司程序状态异常,对股东身份持续有影响。3、公司处于诉讼纠纷异常,对股东可能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影响。4、公司其他方面的异常,对股东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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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如果某公司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股东身份在《投资协议》上签字,只是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实缴资金还未到位,股东可以撤资吗从公司法来说是没有撤资的,在目前公司法框架下,以认缴资金就可完成注册,实缴资金是后一步的事情。那么未登记的股东可以借钱撤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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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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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看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招标文件规定必须为同一人的,则购买标书和开标参加人不是一个人无效。无没有特别约定,则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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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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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双方如果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夫妻方或双方是该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对于夫妻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应当依法进行。如果夫妻双方经营开办个体营业执照的生产机构也对外负有债务则这时的债务的分担就是与有限公司不同了。离婚时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债务根据以上内容的规定如夫妻双方对企业的债务没有做出协商的话则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由夫妻双方或者方承担债务。那么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离婚时由谁来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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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参与公司经营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影响到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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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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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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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增资扩股稀释小股东股权,大股东增资需要小股东同意吗
内容:其次以增资扩股进行等比例稀释的方式通常做法即所有股东不参与增资,由激励对象根据与公司之前的协议以约定价款作为增资款项来源入股目标公司实现等比例稀释,诸如ABCD各自出资50万元并各自持有公司25%的股权,后E作为激励对象按照约定以总价100万元入股公司且其中5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列支,另有50万元作为股本入股公司据此各方实际持有的股份比例即变更ABCDE各持股20%,由此可见ABCD四人等比例下降5%的比例,实现等比例稀释的目的。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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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具有《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已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记备案的外省(市)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参与本市物业管理投标活动。市国土房管局应建立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项目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那么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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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企业的高负债率,决定了我国必需重视债权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债权人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债权人为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资源,甚至远远超过了股东;债权人承担的公司风险,与股东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1类公司属于高负债型,公司经营的风险对债权人的总体影响甚至超过对股东的总体影响,所以,在这种类型的公司中,应保持债权人的治理权。主银行制中,银行就是以股东和债权人双重身份参与公司治理的。那么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探讨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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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是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并且不得抽逃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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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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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关联企业间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同意吗为关联企业担保,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表决需出席会议的其它股东过半数通过。上市公司1年内担保超过资产总额30%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那么关联企业间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同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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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公司股东无论大小都可以不参与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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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这一理论下,股东和债权人的关系需要重新认识。在公司经营成功的时候,能持续不断产生利润,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极少,因为股权价值的上升会使违约的可能性保持在最小。但在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和股东发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8],公司可以通过股利分配 、权益稀释 、资产置换 、投资不足等方式损害债权人利益。特别在公司濒临破产和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时,即公司将资不抵债或已经资不抵债时,某种意义上,债权人是剩余风险的实际承担者。那么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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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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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是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并且不得抽逃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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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50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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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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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那么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19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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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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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只要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就能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但享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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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全部资产有两个来源,一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二是借入资金,即债权人权益。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债权人与公司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他们无权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我们可以将债权人权益称为“不参与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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