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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该条虽推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同时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之规定。那么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丈夫借钱妻子要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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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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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已经双认证了怎么还叫未在中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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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丈夫欠的钱妻子有义务还吗
内容: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由丈夫和妻子一起偿还,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如果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就由丈夫个人来偿还,妻子没有偿还义务,3、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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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系婚姻期间用共同积蓄购买,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二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基于对房产权利公示的信任,下家作为购买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下家有权要求履行合同。但是,如果王先生有证据证明下家存有重大过错,或与妻子恶意串通等情节的,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那么妻子私自卖掉夫妻房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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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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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向他人打的“借条”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或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或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另一方无需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能要求丈夫偿还借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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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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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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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老公在外面欠的债,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老公欠的债,老婆是要还的。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必须偿还丈夫的债务吗?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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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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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于是,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决定以李女士的名义购房,但所有的购房支出均由李女士父母承担。后李女士与张先生的婚姻出现危机,张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对该套商品房的产权进行分割。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前,李女士父母也一纸诉状将张先生与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李女士父母。在法庭审理期间,李女士倒向父母一方,承认自己只是名义上的购房者。且作为两被告之一的李女士,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完全倒向其父母一方,对其父母向法院所作的主张均予以认可。那么妻子名下房产能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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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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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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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婚后因无性生活妻子可以起诉到法院吗夫妻婚后因无性生活妻子可以起诉到法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夫妻婚后因无性生活妻子可以起诉到法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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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包二爷丈夫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不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诉求,只能是提出离婚的同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姻法》中的司法解释三里是可以解决这个疑问的,由于婚姻带来的财产分割问题及社会问题越来越多,所以在二零一一年的七月四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对《婚姻法》的修改,于是有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是有规定的,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用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受理就行了。那么妻子包二爷丈夫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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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张先生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女士的父母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于是,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决定以李女士的名义购房,但所有的购房支出均由李女士父母承担。后李女士与张先生的婚姻出现危机,张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对该套商品房的产权进行分割。在法庭审理期间,李女士倒向父母一方,承认自己只是名义上的购房者。且作为两被告之一的李女士,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完全倒向其父母一方,对其父母向法院所作的主张均予以认可。那么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否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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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离婚后,丈夫借的款妻子要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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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那么丈夫欠债妻子有连带责任吗?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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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咨询当地户籍管理中心,各个城市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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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丈夫的欠债还要妻子还吗_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可以离婚
内容:但如果丈夫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丈夫生前欠债该妻子承担吗丈夫生前欠债,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应该承担还债责任,涉及到个人债务的,如果妻子不继承丈夫的遗产,那么妻子对丈夫生前个人债务没有承担义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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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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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来讲丈夫对外的借债,妻子也是要承担清偿责任的,此时该笔债务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妻子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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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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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婚后妻子死亡债务怎么还男女结婚后女方死亡的债务如何偿还要依据是否为共同债务而定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女方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那么夫妻婚后妻子死亡债务怎么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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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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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子出让给妻子还算夫妻共有财产吗需要看是否约定归妻子单独所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房子出让给妻子还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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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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