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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耕地不可以随意转让给别人。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转让是有限制的,如果转让土地是满足法律规定的,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在协议中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土地的转让是不被允许。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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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是不可以买断的,民间所说的买断实质上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是有期限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的,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有不同的年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限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那么耕地一次性买断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948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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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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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的,具体可以将您和对方的沟通情况对接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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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殡葬管理条例》也有相应规定。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郭铭芝律师
2022.03.2452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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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耕地分户子女有继承权吗不能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的续包是这样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那么承包耕地分户子女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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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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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那么农村耕地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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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移动公司挖沟埋电缆,现在造成地面下沉,给你们家造成经济损失,您是可以法院起诉移动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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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的来说,在耕地被征收的情况下,政府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和生计,对征收的土地要进行合理的补偿,而补偿标准因地而异,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例,其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平原地区:每亩9000元至12000元不等,耕地补偿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在需要耕地建设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居民区等项目时,对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以北京市为例,其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公园和绿地:每亩100万至500万元不等。
龙珊律师
2023.06.022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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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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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互换耕地所获得的占地补偿款不构成不当得利。2013年5月,因矿山开发占用耕地,袁某换李某的耕地获得补偿款1.6万元。李某认为袁某取得的补偿款应予返还。遭拒绝后,李某于2015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承包土地互换不因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而解除。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那么村民互换耕地所获补偿属于不当得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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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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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民应以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交纳。获准后征用或者占用耕地的公民,应当持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公民必须在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交耕地占用税,未按期申报交纳耕地占用税的,从滞纳之日起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那么耕地占用税应怎样交纳,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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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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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耕地上盖的房能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耕地上兴建的房屋如果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房屋的,但农村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最好办理公证。那么耕地上盖的房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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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丧葬费包括购买墓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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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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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2、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那么农村征耕地补偿新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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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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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老宅基地翻盖新房,如果新建面积没有超过老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但老宅基地必须是在1987年4月1日之前占用,且农户必须有土地证;如果新建住宅面积超过老宅基地面积,其超过部分,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由老宅基地搬迁到新地方建房,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的,其超过部分应照征耕地占用税。法定宅基地面积由省政府统一制定,淮北平原为220平方米一户,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地区为160平方米一户。那么农民翻盖新房要交耕地占用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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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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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征收耕地的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那么耕地征地标准是多少?怎么计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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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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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自2005年1月1日起其它部门不能委托代征耕地占用税,在此之前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代征了一部分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完税证》。那么耕地占用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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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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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耕地的数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加大保护力度,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一要在刑法修正中加强耕地保护。将违反耕地资源保护的行为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度.二要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健全耕地保护目标共同责任机制,制定考核和评价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推行问责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那么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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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不是农业户口,更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因为房屋是私人财产,子女可以继承,依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定,有房必有地,地随房子走,宅基地变相继承了,但继承人继承的房屋一旦损毁,灭失,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宅基地。土地承包权一般在承包期内承认继承人的权利,也就是可以代替原承包人对承包地进行处置,不允许非农户口对其进行续包。非农户口耕地不能继承,耕地归村委会重新分配。那么非农户口可继承宅基地和耕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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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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