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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摔骨折医保报销吗,农民要交多少年养老金才能领取
内容:主动辞职是不能拿失业金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规定缴费满一年,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男女,只要累计缴纳满15年,则可在60岁之后开始领取养老金,若是在60岁的时候还没有达到累计缴纳年限,则之前曾经缴纳过养老险的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险,若之前没有缴纳过养老险的话,那么是无法补缴养老险的,而且也无法享受相关待遇,不能领取养老金,自己摔骨折医保是否可以报销,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为工伤导致的骨折,则应当由工伤保险进行报销,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则应当由第三方进行赔偿,除此之外,若只是单纯的因为自己不小心而导致摔骨折,则医保可以报销,但是医保报销有免赔部分和报销比例的限制,比如说自费费用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超过报销比例赔偿的费用也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一般包括:所在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被所在单位开除或除名或者辞退的、因为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而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等,这一点,因此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能领取失业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评论,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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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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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 保障范围不同:医保主要是针对医疗费用的保障,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多种保险类型,综上所述,虽然医保和社保都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福利而设立的保险制度,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类型,医保和社保都是保障人民福利的社会保险制度,但是它们有着自己的特点和区别,1. 目的不同:医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而社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3. 参保人群不同:医保可以覆盖所有的参保人员,而社保是针对不同职业人员而设立的,医保和社保的区别虽然医保和社保都是保障人民福利的社会保险制度,但是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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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苏州可以用南京的医保卡的。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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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可以跨省使用吗?农村医保可以异地报销吗门诊
内容:农村医保就是现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缴纳了农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的有效期内,经过当地医保部门同意,或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因疾病在异地就医住院是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住院费用的,农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如果不属于转诊或是转院,也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所就医的医院不属于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除了比较特殊的专科医院以外,这是无法报销住院费用的,综上所述,缴纳农村医疗保险也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为外出务工创业、出差或是在异地生病住院等情形的,都可以在异地住院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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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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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南通的医保卡不能直接在苏州使用。如果在苏州住院,需要提前在南通医保中心做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以后,才能在苏州的指定医院按比例直接结算医疗费。苏州就诊的医院也 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单位。非医保定点单位不予报销。如果不做异地就医备案,只能个人垫付全部医药费,出院后回归属地医保中心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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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总之,医保和社保是两个相互独立且互不替代的制度,它们各自有自己的管理机构、参保对象、保障范围和缴费标准,另外,医保和社保在保障范围和保障项目上也有所不同,医保主要保障人们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但是不保障人们的养老、失业、工伤等其他方面,而社保则是全面保障人们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多个方面,社保则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旨在保障人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医保由国家卫生部门管理,主要保障人们的医疗费用。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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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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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张家港医保卡在苏州可以用,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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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南京杀妻碎尸案已判决,故意杀人如何判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对杀人者可以判处死刑鉴于被告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法院会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复核的方式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可以经合议庭提请由审判委员会开庭审理。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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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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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报中认定了医院的具体违规行为,要求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3倍扣除其违规费用,在年度集中考核评分中扣分,针对医院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责令加强内部管理,并要求医院在规定时间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报医保局,及《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济政字〔2019〕90号)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病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保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不予支付孙某医疗费用。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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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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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么问题来了,“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了,医保可以报销吗?”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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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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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6月30日(含)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月1日(含)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参保居民在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个人自付的,由本人以现金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居民医保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结算采用总额控制为主、单病种和结算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结算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对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每月按应结付额的95%支付,其余5%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付。参保居民因抢救转住院或死亡,门诊抢救医疗费用和参保居民转外地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出院小结、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级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区级经办机构将初审后的医疗费用明细录入居民医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由市医保中心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有关规定复核并核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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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3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ldquo,当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通常情况下,没有备案,在异地是报销不了的,5、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参保人员,比如异地突发疾病、急诊入院等,2、在长期在异地居住,并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参保人员。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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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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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徐州的医保卡在南京可以使用。目前江苏省就医结算平台互联互通,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在省辖市范围内实现了参保人员异地刷卡看病报销。申请异地就医,徐州当地同意就能在南京住院可以用了。但是不能报销,医保卡在住院时候报销,检查费无法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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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江苏只能提前40天投保,包括南京、苏州的,都是提前40天投保的。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那么南京车险可以提前多久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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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医保累计年限是医保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对参保人的医疗待遇和保障水平有一定的影响,了解医保累计年限的计算和应用规则,可以帮助参保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待遇,合理规划医疗保障,四、特殊情况下的医保累计年限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医保累计年限的计算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1. 跨地区转移:如果参保人由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可能需要办理医保跨地区转移手续,在参保人连续缴纳医保费用的过程中,有时会面临累计年限的问题,一、医保累计年限的概述医保累计年限是指参保人在连续缴纳医保费用的过程中,医保待遇的累积计算时间。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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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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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南京医保卡无法在外地使用,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后,才能跨省就医,刷卡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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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 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总之累计缴费年限影响你是否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而连续缴纳则影响日常医疗报销,如果中断三个月以上,影响的是连续缴费年限,这时候连续缴费年限会清零,重新计算,直接影响医保报销,长线&rdquo,医保中断,年限是可以累计的,累计的是缴费年限,5、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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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使用,但是需要持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姑苏区参保人员也统一在市社保中心办理),领取省标准社会保障卡。凭这张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直接可以在备案的南京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划卡就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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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统筹共付段费用:基本医疗费用由医保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其中共付段医保支付费用=(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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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为60%;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为40%;县(区)级医院、专科医院为40%;市级以上医院为35%。学生少儿、大学生结算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0元限额以内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60%的比例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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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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