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在别人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大家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大家最重视的就是赔偿的问题,大部分案件都可以通过于责任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总有一部分责任方不肯赔偿,那么遇到这种问题,应如何应对呢?
在这里有两个方式,第一,请专业律师介入与责任方谈判,相信所有伤者都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要赔偿,但是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你争取更多的利益;第二个方式就是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属于侵权类案件,大家可以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以保证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