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工程能收利息吗
在建设工程领域,一般情况下是发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所谓垫资工程施工,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由施工单位垫款施工。
鉴于垫资工程施工增加了承包人的资金压力,实践中也出现大量欠付工程款的情形,造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对于垫资工程施工大家应当谨慎选择。
但如果建设单位要求垫资施工,或者施工单位为了占据竞争力,将承诺垫资施工作为业务承揽手段,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载明垫资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并约定是全额垫资还是部分垫资以及垫资款支付时间,更为重要的是垫资款的利息约定,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承包人不得就垫资款项请求支付利息。所以,垫资工程可以收取利息,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且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