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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四川的标准是: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镇每人不得超过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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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那么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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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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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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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4年度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内容: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3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23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30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159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10元丧葬费23155元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确定。那么最新2014年度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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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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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江苏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根据区划来确定的,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建设占用土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转用审批手续;涉及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三条 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根据国务院授权,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区)人民政府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国务院授权,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四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国有未利用地,依法由本省审批的,按照以下审批权限办理:1、不满一公顷的,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市辖区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2、一公顷以上、不满五公顷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3、五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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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根据2020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一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7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0元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那么辽宁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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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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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1982年以后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每户控制标准为0.26(折合 173平方米)。(二)、1982年(含)以前经合法批准的老宅基地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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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八级伤残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那么2013辽宁省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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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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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市区规划区内的每户大概六十平方米;市区规划区外的每户大概八十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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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内容:那么辽宁省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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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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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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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0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369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700元 职工平均工资:17331元 丧葬费:8665.50元/人那么辽宁省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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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1982年以后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每户控制标准为0.26(折合 173平方米)。(二)、1982年(含)以前经合法批准的老宅基地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0.4亩(折合267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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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2021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根据2020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一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7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0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38元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那么2022辽宁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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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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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宅基地(含建筑面积和附属设施面积)的用地标准实行上限控制。按照村内人均耕地1.95亩以上、1.95-1亩、1亩以下3个档,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400、300、200平方米标准。具体占地面积,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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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内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公安厅 辽高法[2013]67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中级、基层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各市公安局、辽河公安局: 现将《辽宁省201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审理、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参照执行。那么2013年度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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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一、关于房屋租金收入的确认问题对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租金全额计算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取得的出租房屋收入中含有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并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证明其确已交费的部分可给予扣除。二、关于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问题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出租房屋的,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出租摊位、柜台等的,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三、关于转手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征收房产税问题对转手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缴纳房产税。四、关于居民个人利用私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对居民个人利用私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凡其“三证”(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户口簿)的姓名一致(可以是本人及夫妻、父母、子女或投资房产的合伙人)的,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不能提供“三证”或“三证”姓名不一致的,按核定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五、关于出租房屋房产税租金标准的核定问题各市、县税务局要按照公平税负的原则,依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地价水平以及地段繁荣程度等因素,定期调整并合理确定各地段出租房屋房产税核定租金标准,并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对于明显低于本地段核定标准的协议载明租金,要实行核定征收。六、关于出租房屋房产税的纳税期限问题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于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缴纳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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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3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23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30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159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10元丧葬费23155元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确定。那么2014年辽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714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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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2021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一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7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0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38元二、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那么2022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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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那么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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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那么2013辽宁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438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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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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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辽宁省夫妻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辽宁省夫妻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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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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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那么2013辽宁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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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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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那么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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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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