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发票怎么办?
如果对方就是不开具的话,可以去税务机关投诉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4、拆本使用发票的;
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7、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