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派出所或受害者报告伤害
一般是给派出所的,当事人可以要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般是给派出所的,当事人可以要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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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还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被人打了以后如何索赔法律分析: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5、保留证据和记录:保留与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医疗报告、照片、警方报案号码等。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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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那么他人欠钱不还可以去派出所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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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别人欠钱的话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会受理吗别人欠钱不还的话,到派出 ...。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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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是可以的,但是毕竟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即使派出所或者是公安机关介入,也只能是采取调解等方式处理债务纠纷,并不能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故此在遇到他人欠钱不还的情形时,最好还是向法院起诉,别人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具体如下:因欠钱不还拨打110报警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理,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借钱不还属于民事争议,无论借多少钱不还,都不能报警,警察也不会受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争议。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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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对妻使用暴力,有其深层原因。据中国妇女报1994年2月18日戴小云《面对家庭暴力社会不应冷漠》一文统计,上海市妇女保护委员会在分析时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一方有外遇引起夫妻感情破裂,这一类占总数的32.2%;二是赌博诱发社会暴力占总数的26.2%。为了遏制家庭暴力,必须透过导因揭示家庭暴力的本质原因。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中国妇女受四种权力的压迫,这就是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夫者,妻之天也的夫权思想虽然在新中国受到男女平等法律的校正,但传统是一种习惯势力,它的影响还很深,新中国的婚姻法保障了妇女权利,但仍然有歧视妇女的残迹。那么妇女成为家事暴力受害者原因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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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损害结果的举证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发机动车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的举证包括治疗的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类票据等。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因果关系举证因果关系是对损害赔偿的客观依据也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那么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举证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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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于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依法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那么交通事故派出所能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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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统计报告缺乏实际受害人的数字,造成纽约市政府拨给华裔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款项逐年减少,费用的减少又造成小区无力保护受害人,这已经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布鲁克林华人协会设立的家庭暴力投诉热线显示,深受家庭暴力迫害的小区居民大有人在,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而其中又以通过婚姻移民赴美的女性居多。麦保罗认为,亟待建立一个完整的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体系,从人身安全、生存能力和身份申请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帮助,才能使目前这种家庭暴力受害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的状况得到改观。那么逾9成受害者不报案 纽约华人家暴陷入恶性循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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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工程款报告后,施工单位还需要及时跟踪申请的处理进度,并与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向业主申请工程款报告,以确保工程进展顺利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申请工程款报告的过程需要施工单位密切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申请,以确保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需要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注意申请的时机和方式,并与业主和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款报告: 指南与必备步骤首先,施工单位应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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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追回本金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受害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非法集资的话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还给你,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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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篇一:工程款支付申请报告 中南民族大学:我公司承建的中南民族大学16#教学实验楼工程,于2014年7月进场施工,截至2015年03月31日已完成了装修、安装材料采购工作,5、篇一:工程款支付申请报告 中南民族大学:我公司承建的中南民族大学16#教学实验楼工程,于2014年7月进场施工,截至2015年03月31日已完成了装修、安装材料采购工作,4、篇一:工程款支付申请报告 中南民族大学:我公司承建的中南民族大学16#教学实验楼工程,于2014年7月进场施工,截至2015年03月31日已完成了装修、安装材料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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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缺乏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派出所是否有权对人进行拘留,综上所述,派出所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拘留人的权力是受到限制的,总之,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派出所拘留人的权力是受到限制的,派出所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能拘留吗在法律上,警方通常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或合理的怀疑才能对个人进行拘留,这种情况下,被拘留人在法律上是有权进行申诉和辩护的,根据法律规定,派出所必须在立案的基础上,具备足够的证据才能采取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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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在取保的时候,我去了外地,可是随传就到,一年到期了,可派出所不退我保证金符合规定,应当退还,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派出所收保证金违法吗法律分析:派出所收保证金不违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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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申请鉴定在确定责任方后,如果受害者成为植物人,需要进行相关的鉴定,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如果理赔金额不足,则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申请鉴定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检查报告等材料,并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进行配合,在心理疏导过程中,需要尊重受害者和家属的隐私权和选择权,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因此,需要对受害者和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同时需要对受害者和家属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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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家庭暴力一旦认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赔偿请求。但关键是受害者要留意收集证据。1、首先要丢掉要面子的想法,对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于敞开大门,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进一步升级,还是重要的人证。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好友及时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2、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日后的重要证据。3、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那么家事暴力证据的收集需要重视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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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在用水泵给稻田抽水灌溉过程中,因水泵漏电导致受害人触电死亡;被告认为生产的水泵经检验产品质量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作为依据,不应当承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认为受害人属于意外死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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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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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