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利弊
注册商标的利: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
2、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防止假冒;
4、为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质押来实现其价值;
6、增强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7、商标是办理质检,卫检,条形码等的必要条件。
商标不注册的危害:
1、未注册商标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有效的利用现代宣传手段与竞争。若该商标被别人使用,法律并不对该商标提供保护,所以他人将无偿的享受已经被企业辛苦开创出来的市场,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因而受到损害。
2、企业商标如果被他人抢先注册,该企业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若继续使用,就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3、商标从未进行过注册保护,不受法律的保护,这样在之后的经营过程中即不能认定着名商标,更不会得到政府的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一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