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是行政处罚吗?

2021.11.24 20:24:28
58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755 人赞同
409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律师回复中...
  • 企业在疫情期间因生产经营急需向银行贷款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企业在疫情期间因生产经营急需向银行贷款怎么办

    内容: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那么企业在疫情期间因生产经营急需向银行贷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67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法院宣告破产后一般是不能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规定公司自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

    内容: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冯清琴律师
    2022.04.099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内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法律依据《煤炭法》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煤炭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而制定的,《矿山安全法》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准生证的法律法规准生证的法律法规:在全面实行二胎政策以来,准生证制度已经在全国都取消了,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的夫妻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之后进行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于海明律师
    2022.04.24569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061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几年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几年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具体判罚要以当事人的犯罪手段和目的为根据,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段建国律师
    2022.04.02105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几年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几年呢

    内容: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在使用证件时一定要注意有效期,避免因证件过期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此外,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使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一定要注意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凭借许可证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应该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提前申请更新,避免因证件过期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很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及时更新,以便更好地适应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因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靠。

    杨一凡律师
    2023.06.2028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正常
  • 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竞争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纠纷如何解决呢?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竞争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纠纷如何解决呢?

    内容:一、灵活约定仲裁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那么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竞争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纠纷如何解决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23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性收益怎么分配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性收益怎么分配

    内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怎么分配: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专属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性收益怎么分配“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性收益怎么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19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具体规定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47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经营收益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经营收益

    内容: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从事上述一切活动所得的收益。如果说工资、奖金属于夫妻的劳动所得,那么,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所得,也包括大量的资本性收入。的确,对一方的经营收益,如股票、股权甚至整个公司企业这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由于涉及到婚姻法和公司法、证券法的关系,分割时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有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的解决办法是: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对涉及股票、股份、股权或公司、企业等财产的,在不违反公司法的前提下,采取折价补偿或转移一半股份或股权等方式处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经营收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67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重要情形之一,即是行为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关键,在于从事该种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必须事先取得专营、专卖或者限制买卖的行政许可。具体到本案,由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只规定化妆品生产者必须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未设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故黄某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如果黄某未取得卫生许可,生产销售的化妆品造成人体损害或者发生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可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罪处罚。
  •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后的财产公证,除非女方同意放弃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分割,否则公证处也不可能给男方公证。如果男方取得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价值较小的话,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毕竟评估也是要另外收费的。那么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21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内容:生产经营性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969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个体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以哪些财产承担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个体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以哪些财产承担责任

    内容:个体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以哪些财产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承包经营活动中无论是全体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劳动和经营活动还是部分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劳动和经营活动另一部分家庭成员从事其他职业或者家务劳动农户仍然是一个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因此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那么个体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以哪些财产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44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

    内容: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那么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157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法典第56条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和担保物权人指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民法典第56条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和担保物权人指什么

    内容: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民法典第56条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是指出卖人的经营活动属于其营业执照明确记载的经营范围,且出卖人持续销售同类商品。担保物权人,是指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所有权保留买卖的出卖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

    王熙律师
    2022.04.15314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