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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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户主变更第一顺序继承人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使用权户主变更第一顺序继承人
内容: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理机构下面是一种情况的的顺序:关于使用权房户主去世变更的情况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当按遗嘱进行继承,遗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遗嘱的,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健在则以她的意愿为主2、承租人无权对承租的房产使用立遗嘱,除非得到房屋产权人的正式认可。同理不同的户主也该也有相应的部门。那么使用权户主变更第一顺序继承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3114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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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补贴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补贴有哪些
内容: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的补贴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2023.04.205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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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继母为争房产起诉继子,父母死亡继子女关系解除吗
许瑞林律师
父亲去世后继母为争房产起诉继子,父母死亡继子女关系解除吗
内容:案件结果&mdash,李想委托元甲律所后,婚姻家事律师提出虽然我们做了公证赠与,但赠与人已经去世,赠与财产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起诉王丽,主张赠与合同有效,由法院判决赠与合同有效,这样赠与合同就不会被推翻,同日,李鹏(赠与人)与李想(受赠人)在公证处签订《赠与合同》,因302房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李鹏愿将以上房屋的购房权益和相关权益中属于赠与个人所有的全部份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等内容和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有关税、费的前提下赠与李想个人所有,办理公证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下立即到房管部门等单位办理房屋的赠与过户登记手续。
许瑞林律师2024.02.2786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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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父母的钱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要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别人欠父母的钱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要吗
内容:父亲生前欠女儿钱,女儿继承父亲遗产,并让母亲还钱是不合法的,因为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侵蚀人的债务应该用其遗产进行偿还,也就是女儿在没有继承父亲遗产以前,他留下的遗产应该先偿还债务,父亲去世以后,继承人不但要继承父亲的遗产,也要继承父亲的债务,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债务应该由他的遗产优先偿还,父亲生前欠女儿钱,女儿继承父亲遗产,并让母亲还钱合法吗,但父亲在去世以前欠有债务,虽然这个债主是女儿,但也有偿还的义务,在父亲去世以后应该用他留下的遗产来偿还女儿的债务,这部分遗产不属于女儿继承,等债务算清以后,余下的遗产才应该由女儿和母亲共同继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4.03.1146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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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您和您母亲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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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去世债务由谁来偿还,欠款人死了咋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款人去世债务由谁来偿还,欠款人死了咋办
内容:如果欠款人去世了,那么所欠的债务怎么归还,所欠的钱是不是就永远也要不回来了呢?其实,这里面也是分很多种情况的,有的确实是要不回来了。有的朋友会说,可以要回来,因为,父债子还,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父债子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张嘉娱律师2023.08.0330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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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1、宅基地户主为农村集体供养的五保户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无儿无女,他们作为宅基地的户主,在去世之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2、宅基地户主为子女户口迁出农村的老人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可继承农村房屋,但由于子女户口迁出后,则失去继承的机会,就算有,也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若长期闲置,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2、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宅基地由子女、亲属继承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由子女继承(1)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且经常生活在一起,则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2)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其子女和宅基地户主属于同一集体内部成员,但没生活在一起,可达到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在主张一户一宅,若继承后就变成一户多宅,这样也会被收回的。2、宅地基户主去世后吗,由亲属继承(1)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若由家门亲属或兄弟中某个孩子过继过来照顾老人生活的,那么就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房子。(2)宅基地户主在晚年时,没有兄弟姐妹,但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照顾,后经老人和村上同意后,可继承老人去世后的一切财产。3、宅基地户主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1)宅基地户主的女儿出嫁且迁出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屋下的宅基地,但不允许翻建或新建,若是倒塌了,则由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2)宅基地户主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女儿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并可以新建或翻建,也可转让给其他本村村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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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房产无人继承怎么办?无主财产法院怎么判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老人去世房产无人继承怎么办?无主财产法院怎么判
内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海珠法院近日判决,苏阿婆遗留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房屋一套为无主财产,归申请人梁女士、刘先生共同所有,苏阿婆去世后,侄女梁女士和侄女婿刘先生来到海珠区法院,就房子问题提出申请,法院查明,梁女士夫妇一直照顾苏阿婆至其去世,申请人梁女士、刘先生对苏阿婆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故申请人申请要求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梁女士夫妇称,婶婶苏阿婆的继承人均已先于其去世,苏阿婆档案中也无其外祖父母的记录。
张芸律师2023.07.2147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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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影响,建议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第二款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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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遗产如何继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人去世后遗产如何继承
内容:老人去世后遗产如何继承
任冰峰律师2023.04.241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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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亲过世户口本的户主是母亲。公安机关指定户主的原则一般是有产权人的写产权人,没有产权人而有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屋租赁权人的,写租赁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上述权利人都不存在的,以方便户籍管理为原则指定户主。办理变更户主不需要户口本中所有成员的同意,在你办理户口迁出时,向户籍民警指定继承户主人员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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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户主去世儿女可以继承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租房户主去世儿女可以继承吗
内容:公租房户主去世儿女可以继承吗公租房的承租人只享有公租房的承租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女儿是不能继承公租房的,要对公租房进行腾退。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那么公租房户主去世儿女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3198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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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来说,这种情况,父亲过世后母亲还在。户口上的户主一般都是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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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过程中户主去世如何过户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产买卖过程中户主去世如何过户
内容:房屋买卖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多的,而房屋买卖要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需要买受人缴纳契税的,那么房产买卖过程中户主去世怎样过户?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段建国律师2021.11.0324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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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户主去世前房产在本人名下是拥有使用权的,原户主去世使用权法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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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再婚宅基地如何确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配偶去世再婚宅基地如何确权
内容:宅基地是村民用于兴建房屋的集体土地,而我国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一般是由户主取得使用权,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那么配偶去世再婚宅基地怎样确权?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李维律师2021.11.0367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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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去世后生前贷款债务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贷款人去世后生前贷款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碰到贷款欠钱的人死亡,债权人应如何追偿?贷款人去世后生前贷款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2023.07.2739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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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儿媳有继承权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儿媳有继承权吗?
内容:这套房产继承小王的妻子没有份额,配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已经明确指定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遗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案例】王老伯夫妇去世后给独生子小王留下了一套房产,对于这套房产的继承,小王的妻子有份吗,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段建国律师2023.07.1976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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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去世,他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该归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五保户去世,他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该归谁?
内容: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五保户去世后,村里干部并没有找到愿意安葬老人的人,侄子不愿意,亲近的人不愿意,村里别的人也不愿意,假如是老人侄子不愿意,那会接着找远一点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承担起了安葬这种事,那老人遗留下来的东西就成为了他的,首先一种是老人留有遗嘱,比如老人在生前,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所以留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自己去世后,由侄子或者某个人继承自己去世后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杨一凡律师2023.07.1098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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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内容: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兴建房屋的,而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登记在户主名下的,如果分户的,未有宅基地的一方可以申请宅基地,那么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怎样变更处理?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郭铭芝律师2021.11.0315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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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原户主的死亡、火化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2、原户主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3、然后由新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申请变更户主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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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怎么办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怎么办
内容:借款人找不到,担保人去世了,担保人的家人是否需要偿还担保人死亡后,欠债的责任通常不会自动转移到他的家属或对象身上,2、贷款担保人死亡后的责任为:如果担保人由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担保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过世,担保人的家里人是否还承担责任,有关规定如下:借款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去世怎么处理1、法律分析:建议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家人进行沟通,看看家人是否能够偿还贷款。
黄东洁律师2023.10.1652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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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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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142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423评论 -
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10岁的小朋友因母亲去世,跟随父亲与继母生活,尝尽人间冷暖,致中度抑郁。天用律师从法理与人情处罚,向法官全力争取,法院判决撤销不作为的父亲监护权,姥姥作为监护人抚养孩子健康长大!
元甲婚姻家事 323评论 -
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36评论 -
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两位至亲去世。当事人希望这一生和律师没有任何交集,却世事难平🙏🙏🙏希望在时间的流逝中,可以稍稍抚平心中的痛🙏🙏🙏🙏🕯🕯🕯
许瑞林 140评论 -
全所关注的,生母意外去世后,被亲生父亲及继母虐待的小朋友监护权一案,在律师的帮助下,终于被姥姥拿到了监护权,亲生父亲被撤销监护权😂 看两朵莲花静静心🙃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35评论 -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4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