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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欠款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欠款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内容:现实中,因为债务引起的纠纷很是常见,债务纠纷大多数是因为各种金钱借贷关系而引起的,但债务纠纷还分为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这两者纠纷到底有哪些不同呢?如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而发生的欠款纠纷;因服务合同拖欠服务费而发生的欠款纠纷等。仅指特定主体之间在借贷现金过程中而发生的一种纠纷类型。那么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欠款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41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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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及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及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内容: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从主体资格这一方面讲也是没有问题的,有效的。如果这一借款行为有效,借贷利率也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如超过,则按最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那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贷款合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2号文和法(经)发[1990]27号文的规定,应当确认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及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102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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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内容:在欠款发生后,债务人应当在还款日期到期之时清偿欠款。但是很多人都以为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是一样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1、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不是一回事。如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而发生的欠款纠纷;因服务合同拖欠服务费而发生的欠款纠纷等。货款纠纷案件中一般适用哪些法律2.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在诉讼或者仲裁时可以要求增加。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那么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964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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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纠纷和民间纠纷有何区别以及两者之间是怎样定义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债纠纷和民间纠纷有何区别以及两者之间是怎样定义的?
内容:如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而发生的欠款纠纷;因服务合同拖欠服务费而发生的欠款纠纷等。那么欠债纠纷和民间纠纷有何区别以及两者之间是怎样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13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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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纠纷与职务侵占的区别体现为:1、股东纠纷是股东之间的纠纷,包括股权转让纠纷、分红纠纷等纠纷;2、职务侵占是股东、公司的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侵害的是公司的权益,并且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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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有什么区别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有什么区别
内容:具体而言,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从财产求偿权来看,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也排在所有者权益之前。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股东权益在公司经营期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资金,股东权益只有在清算后尚存剩余财产时才有可能补偿投入资本。那么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21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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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与私募融资区别 风险投资纠纷怎样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风险投资与私募融资区别 风险投资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风险投资与投资者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也就是说投资者将资金委托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与被投资企业建立关系,成为风险企业的股东。私募基金顾名思义不是公开发行,只针对少数的个人及一些机构中的投资者,私募基金尤其专门的管理人员,投资者与其私下进行协商确定融资。契约式和合伙式私募形式都是需要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来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定,契约式私募基金最主要的形式便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信托。在现今科技型的中小企业中无疑私募融资和风险投资成为他们融资的新途径。而风险投资较之私募融资更容易产生纠纷。那么风险投资与私募融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028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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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
内容:而股东凭借其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间接进行经营管理,我们可以将股东权益称为“参与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都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77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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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和诈骗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
经济纠纷和诈骗的区别
内容:经济纠纷和诈骗的区别:本质上讲,行为危害的严重性及公权力直接介入的必要性是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根本界限。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所述,经济纠纷交由民事诉讼程序解决,非必要不得上升到刑罚的高度。实质上讲,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或者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则需要公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反之应当交由相应的权利主体按照民事程序自由解决,具体方式可以是和解、调解、诉讼或者仲裁。
陈宗琼律师2023.06.024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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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纠纷案由,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
内容: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虚假出资纠纷,股东认购出资而未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形,公司追缴股东出资的案由有哪些1、虚假出资纠纷,3、虚假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法律主观:公司股权纠纷的案由主要包括,出资不足纠纷,在约定的期限内,股东仅仅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或者未能补足出资的情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4.01.3165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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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内容: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公司法》第64条规定旨在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提是该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出现了混同。那么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112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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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权益与股东权益不同,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负债,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都是公司资金来源的途径,它们都是公司资金的所有者,目的都是希望能够从与公司的交易中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权益也排在所有者权益之前。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而债权人权益有确定的偿付日期,公司到期必须足额偿付利息和本金,否则将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那么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股东权益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65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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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要求到期偿还资产本息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要求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2、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各自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财产求偿权来看,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041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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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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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由,小股东股权被转让如何选择案由?
内容: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
任冰峰律师2024.04.2869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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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是什么
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有、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间借贷纠纷完全符合一般借贷案件的法律特征,唯一不同的是它发生在夫妻这样一对较为特殊的主体之间。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将它与婚姻纠纷揉合在一起并案审理,使得问题变得复杂化。事实上,夫妻间借贷关系与婚姻关系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它完全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那么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及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53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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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
内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对于合法取得的贷款,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应属于贷款纠纷。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贷款诈骗罪与贷款纠纷之间的认定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64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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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172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215评论 -
兄弟姐妹多人因北京地区拆迁房和补偿款产生分家析产纠纷,经过在庭审中全力争取,我方胜诉,获得房产和补偿款合计价值上百万!只有委托专业的律师,结果才会更有保障!
林艳英 263评论 -
如果有房产纠纷,可以先找律师申请异议登记,阻止第三人恶意取得房产。不要等到打官司才想起找律师,把工作做到前面才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林艳英 62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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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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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北京法律咨询 31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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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65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