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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那么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1096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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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
内容: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七条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那么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1026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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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司员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公司员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
内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另外,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那么哪些公司员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1015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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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班实行轮班制,应申请综合计时工作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职工上班实行轮班制,应申请综合计时工作制
内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那么职工上班实行轮班制,应申请综合计时工作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1040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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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内容: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那么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08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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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工作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工作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内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如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如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行业,以及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但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形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那么哪些工作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1090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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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综合计算工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如何综合计算工时?
内容:(一)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由 企业写出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按下列办法报批,δ经批准,不得实施。对不符合规定和δ经批准而擅自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坚决予以纠正。(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除个别确系情况特殊的企业,允许以年或季为综合计算工时外,一般均掌握在以周或月为平均综合计算工时。以年为综合计算工时的企业,经区、县劳动局审核,由市劳动局审批。那么用人单位如何综合计算工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10100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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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当其综合计算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时,超过部分应视为加班,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依照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报酬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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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规定
内容:中央直属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工作和休息办法的,须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应当由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审批。2、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单位,分别以周、月、委、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3、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的工资报酬。那么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1099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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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内容:劳动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内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那么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1055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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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
内容:对于采取各种措施仍难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部分工种和岗位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填报“河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每日作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那么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1061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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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 我们公司正常一个月可调休时间是15h 但我马上要离职了 我还要三十多小时的调休 我申请调休他们不通过 离职后剩下的调休将会清零 是不是违法呢(备注:公司调休时长不计算金额 只可申请调休来消耗)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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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
内容:《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门,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那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1058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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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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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要求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要求
内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何条件?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其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那么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1061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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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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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内容:延伸阅读:2012年法定节假日安排通知2012年元旦放假的通知范文那么如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1067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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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在那些企业可实行?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在那些企业可实行?
内容: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上海法律网提示劳动者,不定时工作制在哪些企业可实行呢?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那么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在那些企业可实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1045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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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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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计算加班费的方法: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延长工作时长、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形,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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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待遇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待遇
内容: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那么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1056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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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1月27日14:00 】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帮您快速拿到赔偿款!
元甲交通律师 402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63评论 -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已帮助20000+个家庭获得35亿赔偿款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57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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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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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届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159评论 -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13评论 -
遇到欠钱不还,不管你怎样去催,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直拖着不还。那么直接不用对他客气,去法院起诉就好! 借钱必须要写借条,金额太小或人品信得过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场可以有,必要时可以起到见证人的作用,若发生还款纠纷时可以作证人,帮助债权人维权。 借条必须按照标准借条写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周期,还款时间,月利率,逾期未还月利率约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对方逾期不还钱,还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利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借条是有效的书面证据,建议一式两份,双方不能篡改。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也都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还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能用温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没有欠条,又没有其他证据,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证: 1、短信/聊天记录等——证实借款事实 2、录音录像 3、证人证言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2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