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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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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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是什么
内容: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1.11.2398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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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我国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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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质押贷款能贷多少?
陈宗琼律师
专利质押贷款能贷多少?
内容: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依据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消减了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因此,专利权价值评估难是制约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第一道瓶颈。那么专利质押贷款能贷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90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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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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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满或者被宣告无效的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期满或者被宣告无效的怎么办
内容: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的有效性。那么专利权期满或者被宣告无效的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2361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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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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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明专利多少钱一个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国家发明专利多少钱一个
内容:关于国家发明专利多少钱一个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1.2354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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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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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内容: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专利权可继承吗著作权呢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张芸律师2023.10.1817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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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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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申请合同中怎样确定申请日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专利申请合同中怎样确定申请日
内容:2、申请日是以下法定期限的计算起始日:专利保护有效期限的计算起始日要求享受外国优先权或本国优先权的请求权期限起始日不损害专利新颖性宽限期六个月的起始日缴纳专利年费期限的计算起始日发明专利申请满18个月公布期限计算起始日发明专利申请3年内应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计算起始日》》全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专利申请人和公众的利益关系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指收到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文件,如果收到的法定申请文件不齐的,不能确定为申请日。
任冰峰律师2021.11.0943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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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且前述三项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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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债务置换有什么规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律对债务置换有什么规定
内容:法律对债务置换有什么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四)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那么法律对债务置换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825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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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明专利有效期限是二十年。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现在的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以二十年为上限,并且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以十年为上限,且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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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
内容: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以专利权出质为债务担保担保的,专利管理要对出质进行登记,发明专利登记费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50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那么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8105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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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必要报酬的权利,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得利益。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于发明人,只有他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该专利。他既可出售专利,又可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或自己实施专利,由此获得经济利益。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不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随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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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内容:仲裁是仲裁机构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诉讼是指专门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照规定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2、提交材料。接受国家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意味着专利的申请正式进入审批流程;4、缴纳费用。
杨一凡律师2022.04.15935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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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临时保护在发明专利的申请中的体现方式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之前,发明专利申请公告期限内,实施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专利所有权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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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保护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专利的保护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内容:当有下列情况的,发明专利权发生终止:1、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届满2、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3、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郭铭芝律师2022.04.0715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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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包括二个方面:其一是专利权必须是专利的保护期限内的有效专利。具体到我国来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其二是专利的诉讼时效。我国《专利法》第61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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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内容: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需要注意的是,当专利权遭到无效宣告或者因未缴纳年费等费用时,专利权会提前终止,权利人行使专利权的时间会大大缩短。专利转让、专利授权许可、专利质押贷款、专利技术入股等方式,都是让专利增值的良方。例如,在中国授权的专利不能拿到美国去行使,反之,在美国授权的专利在中国也不受保护。2019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跃居全球第一位。专利权的排他性,是指专利权人拥有禁止他人实施专利方案的权利。专利权的排他性在这些特定领域受到限制,并不意味着专利权人权利的丧失。那么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4.2799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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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发明人变更:(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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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内容: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同时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于海明律师2023.07.1738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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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少于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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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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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合同编号:科研合字第号项目名称:技术受让人:技术让与人:中介人:合同登记机关: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研制单位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主要研制人员组织鉴定单位成果鉴定时间年月日获奖日期、等级发奖单位已应用单位技术商品转让方法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四、专利申请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和责任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一次总付:分次支付: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其它方式:九、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十、违约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十三、其它有关事项:受让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帐号开户银行让与人。
刘晓红律师2021.11.0929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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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明专利复审的官费为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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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可以转让吗 可以买卖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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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可以转让吗 可以买卖吗
内容:关于发明专利可以转让吗 可以买卖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1.2237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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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利质押贷款限制要求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专利质押贷款限制要求有哪些
内容:专利权质押贷款具体是指,已经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证书的专利权人,可以将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作为质押贷款标的,从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人民币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有基本的申请资质限制,具体有如下要求:该质押专利权已经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证书。该专利的注册地点需要为企事业法人才可进行质押贷款。良好的经济回报以及市场发展潜力,也是专利质押贷款需要考虑的一部分因素。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上有些许难度。那么个人专利质押贷款限制要求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1099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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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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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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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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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13评论 -
借条没写还款期限,一直不给钱怎么办?
张嘉娱 309评论 -
借条没写还款期限,一直不给钱怎么办!
郭铭芝 323评论 -
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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