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机构诈骗该怎么处理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5.这里规定的&ldquo,本条中规定的&ldquo,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rdquo。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卖房不是本人却收定金属于诈骗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卖房时不是卖房者收定金的如果是由房屋中介代收后交给卖房者的不属于诈骗如果代收后不给卖房者的构成侵占罪不属于诈骗罪。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所以,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那么金融诈骗怎么报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借款被认定诈骗的四个条件是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财产证明去贷款并长时间未偿还贷款,并以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躲避债务,以及存在隐瞒事实的手段,最后是产生财产处分的事实,法律主观:符合下列要件的借款诈骗认定构成诈骗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个人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主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二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辆车压两家是诈骗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辆车抵押给两家的其主观具有故意性如果其目的是非法占有贷款是属于诈骗的行为会构成贷款诈骗罪。以上是申请汽车抵押贷款的基本条件但不同的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具体的条件也会略有不同。还有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车辆保险单据、车船税交税证明、购车发票以及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等相关资料。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局源档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桐乱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告判宏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在境外设立诈骗机构,在国内实施诈骗活动的,如果公安机关对诈骗涉案资金追缴到的,就可能会退赔。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对于用户来说,申请了网络贷款却无力还款,主要是因为用户没有考虑自己后续的还款能力,这就要求用户在申请贷款时,一定要有预见性网贷逾期无力偿还怎么处理网贷无法偿还的话,可以去联系贷款平台的客服人员进行协商,将自己暂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向对方说清楚,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表明自己不是故意欠款不还,以及表达自己诚心还款的想法,然后可以尝试提出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的申请,贷款平台应会酌情考虑,被网络诈骗了还不起贷款怎么和银行协商欠了网贷无力偿还怎么办用户无力偿还网络贷款,最好是选择与网络贷款机构进行协商还款。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3、境外诈骗的钱是否可以追回来需要视情况而定:(1)被骗子诈骗之后,应当保留好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立即报案,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1、法律主观:境外诈骗的钱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追回赃款的,可以追回,4、钱被转到境外可不可以追回,需视情况而定:(1)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钱财可能会被追回,警方将进行调查,并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以追踪犯罪嫌疑人和追回被骗的资金,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追回的情况通常比较复杂,但在一些情况下是有可能实现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可以判拘役,对于贷款诈骗罪判处的刑罚,主要以诈骗的数额及犯罪情节的轻重为标准。所以,对于贷款诈骗罪应判处多久的刑罚,要结合行为人的具体犯罪行为进行判断。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犯贷款诈骗罪可以判处拘役,适用于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形,如果是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况,要判处5~10年有期徒刑,若是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要没收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阴阳合同属于诈骗吗:阴阳合同是套路贷最常见的特征,违法机构往往会披着现金贷的外衣,采用威逼利诱、哄骗等方式,诱使借款人签下这种合同,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不是金融机构的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会后我局立即向市公安局经侦处移送了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国际联合专利技术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中原重点专利技术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等三家机构涉嫌专利评奖诈骗案件但仍因涉案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公安部门未能立案在这类案件始终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4月5日我局向市委常委袁善腊副市长呈报签报请示建议能否以市公安局为主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组织一次专项行动直接动用刑侦手段查清这类案件制止这类违法人员进行的专利评奖诈骗行为袁市长及时作出批示请市政法委书记听取市知识产权局汇报高度重视依法解决好。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诈骗犯在国外会被抓回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在外国的诈骗犯是可以请求所在国家进行引渡的引渡回国受审。第四十八条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看守所诈骗审查阶段有时间限制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罪嫌疑人如果是已逮捕的审查阶段是有时间限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以致债务人无法办理信用卡,贷款,金融机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可起诉法院要求金融机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借走了上百万人消失,能告他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