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属于诈骗吗
导读:
阴阳合同属于诈骗吗:阴阳合同是套路贷最常见的特征,违法机构往往会披着现金贷的外衣,采用威逼利诱、哄骗等方式,诱使借款人签下这种合同,
阴阳合同是套路贷最常见的特征,违法机构往往会披着现金贷的外衣,采用威逼利诱、哄骗等方式,诱使借款人签下这种合同,比如借2.8万,最终却签订了一份借款5.6万的合同,逾期一天10%违约金,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范畴,属于违法行为。
一旦借款人无力还款,贷款公司会进行暴力催收,甚至要求借款人以贷还贷或变卖房产还款,最终达到侵占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总而言之,这种行为已经不是高利贷了,属于套路贷,是一种诈骗行为。
遇到阴阳合同如何举报
收集证据
将自己与贷款公司的聊天记录、语音通话、视频等以及转账记录保留下来;现金交易则提供监控视频、第三方证人等。
举报投诉
去当地的金融办、银监会、派出所报案,反映情况。
套路贷有很多明显的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
放贷前的套路准备
在申请前,应该仔细查看合同规定,发现有不合法的地方可以拒绝签字。套路贷在签合同时给你挖了一个个坑,比如说抵押、担保、“看点费”“手续费”“砍头息”“违约金”“保证金”等等约定都在合同之中。
最显着的特征,就是对方会说实际并不是按合同上来还款,只要你不违约,就不需要还这么多,千万不要听信对方的话,一旦签字,再配合其他伪造的证据,很可能让你百口难辩。
转账交易流水也是重要的证据,能真正反映对方实际借给你多少钱,所以必须要求走银行转账,不要现金交易,而且到手金额要与合同上一致。
还款中的套路
一些线下小贷公司,违约金受益占有很大比重。所以,很多套路贷故意设置障碍,让借款人违约,一旦违约就要交纳高额的违约金。避免贷款机构单方面认定违约,一切都要按合同办事,如果对方未到还款就要求还款,或者违约金一天就是几千元,必须提出交涉,否则有敲诈的嫌疑。
催款中的套路
借款人逾期不还,催款过程中的套路就更多了,首先是进行骚扰,包括拨打借款人或者其通讯录中的电话,除了对借款人进行威胁、恐吓之外,还对其亲友进行骚扰;其次就是上门催收,甚至发生暴力事件,严重影响个人生活。
没钱还了的套路
在套路贷中,如果实在没有钱还,他们也是有办法的。除了非法处理你的担保物之外,还会联系你在另一家小贷或者担保公司借钱还款,这钱很容易就借出来了,可是根本到不了你的手。殊不知,很多套路贷公司是联系在一起的,在这样以贷还贷、以利生利的过程中,借了十来万滚出上百万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阴阳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实践中,一些上市公司为了粉饰财务报表,铤而走险,通过虚构业务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阴阳合同”。
有不少企业认为虚增营业收入后会缴纳相应的税款,这样虚增的收入在形式上就能满足税法的要求,这样便不会有很大的风险。结果恰恰相反,企业如此做法涉嫌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以上市公司不要为了“好看的”财务报表而缴纳“真金白银”的税款,这么做代价非常大。
个人账号收款,签订低价合同
很多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个人之间,为了少纳税,通常会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公户,一份私户,私户通常是走老板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软件等形式收付款。如此一来,个人账户收取的价款便不具有商业合理性,企业或个人就可避免缴纳这部分的税款。
但企业老板要知道,“阴阳合同”的形式非常多,除了商事合同,聊天记录、录音等都可能成为“阴阳合同”的表示形式。所以,纳税人不要以为没有签订商事合同,就不构成“阴阳合同”。
拆解工资,改变收入性质
不真正拆分劳动合同的工资,通过第三方平台将一部分转化为外部人工成本,然后适用较低的核定征收率,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是一些服务机构吸引客户的常见方式之一。近年来,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拟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建议拟上市公司及时检查相关人员的薪酬是否合规,如存在薪酬未实际发放的情况,应尽快予以纠正和恢复,以免因不合规而阻碍上市进程。
不管是企业还是老板个人,签订“阴阳合同”的后果已有很多前车之鉴。随着国家对税务监管愈加严格,通过税收大数据精准管控企业,在如此严格的监管下,企业千万不要铤而走险。我国对企业签订“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行为惩罚如下: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达到标准,买卖双方可构成共同犯罪,将会被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