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已经结婚以有2个孩子了,我出资给女儿买房算女儿婚后个人贝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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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对于女儿的抚养费,你可以根据生活实际情况,并结合对方的承受能力来要求负担。抚养费给付的时间: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那么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费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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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女儿赡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不以父母赠与财产为前提,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对子女财产赠与的多少并不影响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承担。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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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后如何买房才是一方财产:夫妻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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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关于买房写女儿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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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郑女士决定和丈夫离婚。为维护自身权益,郑女士以分割婚内财产为请求,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对林先生名下98742元银行存款以及约147万元股票进行分割。郑女士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此外,本案虽非离婚诉讼,但林先生的行为已造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明显减损,具有过错,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酌情判给郑女士较多份额。本案中,林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明显的转移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上述法条所规定的“重大理由”事项,郑女士在直接起诉与林先生离婚存在一定主客观障碍的情况下,选择婚内分割财产,并获得法院支持,不失为一种保护自己利益的方法。那么丈夫花钱给小三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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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如何的规定依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作为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房屋的分割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关于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怎样的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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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结婚前,一方已经买了一套房,并在婚后一年才办理下房产证,这套房子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菜场的。那是因为,这套房屋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方在婚前出全额买房,完成了取得房产权的实质条件。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这房屋的产权也是不会变的;2、并且,这套房子不会因为双方共同居住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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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今的房价使得人们不得不对房子在意,不管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是夫妻之间,因为房子而产生争议的例子数不胜数。很多夫妻结婚之后都会购买房屋进行居住,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夫妻婚后买房是否应该属于夫妻财产,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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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法律分析: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单独买房的,不过要知道婚姻存期间获得的收入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如果自己单独购买房子,这套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以后离婚的话,这套房子也会用来进行分割,2、没离婚女方可以单独买房,但是如果还没有离婚,买的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离婚女方可以单独买房吗没离婚女方可以单独买房,但是如果还没有离婚,买的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一方买房子,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该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哪一方名字,都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夫妻俩有平等处置权。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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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王女士结婚后,她的父母出钱购买了两套房给她,离婚时,丈夫却要求分走其中的一套。目前王女士已提起上诉。推荐阅读: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 王女士和丈夫陈先生已经结婚十余年,2006年,两人出现感情危机,王女士于2008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分割财产时,丈夫陈先生提出,王女士名下的两套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王女士认为,这两套房是她的父母出资购买、在婚后赠与她个人的,应该属于个人财产。法院采信了陈先生的说法,判决王女士向陈先生支付房屋折价款90万元,剩下的一套房产归王女士所有。那么父母买房赠女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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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后用婚前财产所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按照《婚姻法》规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不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结婚后,很难举证证明买房的钱是用婚前的财产购买的,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关于用自己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子怎么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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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三买房如何避免被追回法律分析:如果出轨方是用个人的婚前 财产给小三买房,并且登记在小三名下的,原配是不能要回房子的,如果是配偶用个人婚前财产给小三购买住宅,并且房子登记在小三名下,那么原配是无法追回房产的,如果是配偶用个人婚前财产给小三购买住宅,并且房子登记在小三名下,那么原配是无法追回房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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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婚后财产吗: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该套房产应属女方个人所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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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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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民法典婚内买房写一方名是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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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离婚时,对老公财产一无所知,该怎么办?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