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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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担保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担保吗
内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即使担保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仍具有效力,公司需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公司没有举行股东会便为自己的股东担保,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830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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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单位犯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成立单位犯罪的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成立单位犯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成立单位犯罪的条件
内容:单位犯罪成立条件包括哪些内容1、法律主观:单位犯罪四个构成要件是: 犯罪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具备怎样的条件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4、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法律主观:单位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下: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律主观:单位犯罪成立的条件有: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12.136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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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四要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四要件
内容: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主要有:二人以上犯罪人。即既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这些犯罪人共同参加或者共同实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张芸律师2023.08.1642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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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债务责任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母子公司债务责任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内容: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一种基于合同而产生的以补偿性为主要性质的民事责任。子公司因其经营行为而发生的债务责任关系一般而言既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所以合同相对人只能向子公司主张违约之债权而并无向该子公司的母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之权利这也符合合同自由理念及公司法的有限责任原则。那么母子公司债务责任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2595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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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人要多少费用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变更法人要多少费用
内容:无论哪种情况,公司法人变更都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一定的权限程序和审批,包括但不限于:1. 成立会议: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会议,对法定代表人更换事项进行讨论和决定,公司在进行法人变更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谨慎选择新的法定代表人,以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和发展,公司法人变更是指公司现有法定代表人因各种原因离职,需要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为新的法定代表人的一种商业行为,第五、涉及到法人的资质也需要进行变更,而在被动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撤换或不能继续担任法人代表,必须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3. 注册变更手续:新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征信报告、出生证明等文件,并在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变更手续。
孔孟廷律师2023.07.0565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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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前期承诺书是否成立
许瑞林律师
公司注销后前期承诺书是否成立
内容: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许瑞林律师2022.03.2418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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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债务承担,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公司的债务承担,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内容:3、法律主观: 母公司债务 一般无需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3、法律主观:全资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要承担债务的,2、法律主观:全资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要承担债务的,全资子公司的债务,需要母公司承担吗1、法律主观:母公司债务一般无需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2、法律主观:母公司破产后,子公司不需要承担债务,但如果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规避义务,则可以否认子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旭律师2023.11.1539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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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时怎么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时怎么分
内容:那么,在离婚时,男方的财产是否应该全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分配方式:1. 共同经营或共同所有权情况:如果夫妻在婚前成立的公司中共同经营或共同拥有股权,离婚时可能需要进行股权分割或赎回,但是,如果男方在婚后才成为CEO并拥有相应股份,这些股份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四、离婚过错方的财产分割如果离婚是由于男方的过错导致的,比如男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等,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张芸律师2023.10.1218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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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成立证据的条件(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成立证据的条件(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内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民间借贷纠纷主要看什么证据法律分析: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民间借贷纠纷怎么立案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冯清琴律师2024.01.1039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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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中标后成立项目公司(ppp项目查询平台)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ppp项目中标后成立项目公司(ppp项目查询平台)
内容:ppp项目成立项目公司的依据首先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评价,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遴选确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水利ppp项目合同后,按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4、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水利ppp项目合同后,按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一般由政府所辖国有企业代表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SPV)。
于海明律师2024.01.1692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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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
内容: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因此子公司的事务处理不需要经过母公司的同意。所以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只需要子公司的股东会同意。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那么两个子公司之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否需要母公司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056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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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 股东 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第九十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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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内容: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主要有:二人以上犯罪人。即既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这些犯罪人共同参加或者共同实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龙珊律师2023.08.1685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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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吗(子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吗合法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子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吗(子公司欠钱可以起诉总公司吗合法吗)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欠债之后应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所以子公司欠债不可以起诉母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可以告母公司吗首先,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张旭律师2024.01.1791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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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对子公司担保算对外担保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集团对子公司担保算对外担保吗
内容:集团对子公司担保算对外担保吗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集体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是属于对外担保,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组织。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风险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务必在进行担保时对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做好评估。那么集团对子公司担保算对外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868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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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成立子公司一般而言是不属于企业分立的。成立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取得子公司发行的股份,且子公司一般不会导致母公司的债权债务变化。而后者则是由原公司的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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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250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212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201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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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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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是合伙共同成立公司经营,不料合伙人之间却产生分歧并导致被诉,邢律师再次力揽狂澜,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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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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