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什么?

2021-12-04 2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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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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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0: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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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所适用的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什么

    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那么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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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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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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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一般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公司法债权债务包括行政处罚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司法债权债务包括行政处罚吗

    内容:第二百零一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那么公司法债权债务包括行政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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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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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对于行政强制的具体措施种类的规定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且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裁决处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行政裁决处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行政裁决处理的范围包括哪些1、土地权属争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自然资源局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财政局5、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交通运输局6、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水务局7、水事纠纷、移民安置纠纷调处、地区之间防汛抗洪水事纠纷等。分别由市人民政府或授权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裁决。那么行政裁决处理的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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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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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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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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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

    内容: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1、查封是指对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防止财产所有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未经行政机关允许财产所有人不得自行启封或对财产进行转移、藏匿。例如根据海关法第6条规定海关有权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该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那么行政强制措施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98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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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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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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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内容: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那么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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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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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追偿的条件形式和原则包括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行政追偿的条件形式和原则包括哪些

    内容: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然后责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赔偿的法律制度,委托故意重大过失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承担部分赔偿费用。行政追偿的条件①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了损失;追偿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只有具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前提条件,才可能产生追偿问题。行政追偿的原则①追偿金额的范围以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额为限;②追偿金额的大小要与过错程序相适应,同时考虑被追偿者的薪金收入。行政追偿权人①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授权。那么行政追偿的条件形式和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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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02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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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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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内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那么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106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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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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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前者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而后者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强制其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具备强制执行力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具备强制执行力吗

    内容:能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呢律师答复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能够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根据有明确的规定既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民政部门支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你们的财产分割协议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但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反悔或者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那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具备强制执行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1104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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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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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行政补偿的立法主要包括哪几方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涉及行政补偿的立法主要包括哪几方面

    内容:网友提问: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律师解答: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对我国健全和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具有里程碑似的时代意义。那么涉及行政补偿的立法主要包括哪几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165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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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常见“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包括哪些具体信息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包括哪些具体信息

    内容: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收本决定书之日内向xx人民政府或者xx计生委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计划生育局(盖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否一定出具决定书?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那么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包括哪些具体信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254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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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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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仅仅只是对证据的登记保存,则不包括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内。如果行政机关为防止证据的灭失,而采取了抽样取证、并先行登记的这种调查取证的方法,不在行政强制措施的范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是经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主动调解。损害赔偿调解属于行政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与人民法院的调解性质不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民事纠纷的审判权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提起的民事诉讼时,再也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了。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那么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334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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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下列种类:对人身的暂时性限制,例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例如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

    内容: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车辆保险强制险的赔付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如下所示:一、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辆保险强制险的保费采用的是浮动制的。车辆强制险赔偿范围可以从这几方面了解,当被保机动车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保人的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这必然也会得到保险的赔偿,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补偿,以及车辆财产的损失。这三部分就是车辆强制保险的范围。那么车辆强制保险理赔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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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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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可以实施的强制执行,简称为行政强制执行,譬如税收、环保等部门即享有此类强制执行权;另一种是行政机关本身无强制执行权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简称为司法强制执行。对于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能否强制执行,我们认为,可以行政强制执行,但不可以司法强制执行,理由如下:一、从法律规定角度看,《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均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实际上赋予了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但同时《行政诉讼法》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显然。这样的规定已在立法设计角度对行政强制执行和司法强制执行做了区别对待。二、从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角度看,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强制力和执行力,如果具体行政行为一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就中断执行,势必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尤其是一些紧急事务和特别领域,不立即强制执行可能造成更大损失。因此,法律赋予部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权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此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不应受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影响。三、从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角度看,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还处在司法审查阶段,有可能被撤销或改变,若此时法院予以司法强制执行,显然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因此,只有当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用尽,具体行政行为经过法院审查的情形下实施司法强制执行才更为妥当。综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是一个相互博弈的状态,因此,结合现实需要赋予特殊行业、特殊情形下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科学合理的;同时,对于未赋予行政机关自身强制执行权的、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一般没有立即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从而保障行政相对人能得到充分的权利救济。
  • 行政追偿正当程序的制度构想包括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行政追偿正当程序的制度构想包括哪些

    内容: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和行政追偿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由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并作出复议决定或司法判决;第三,确立行政追偿督促程序,促使行政追偿机关积极行使追偿权。那么行政追偿正当程序的制度构想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40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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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规定三个月的诉讼期限,而不允许行政机关在此期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意在给被执行人提供更多的司法救济机会,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具体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作出,法律赋予它公定力、确定力、执行力,这是无庸置疑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执行力。行政复议期间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执行主体应该是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据此,获嘉县城建局于2012年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于同年3月20日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获嘉县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能规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不能规定

    内容:三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清单》对当事人决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清单》的一般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许瑞林律师
    2023.01.117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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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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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内容:刑事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刑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其中,行政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包括:1. 立案:行政机关发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包括:1. 行政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赵金保律师
    2023.10.1353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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