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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知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审批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司知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审批问题
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审批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的审批合营企业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
段建国律师2021.11.0986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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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司投资了一个企业,目前被投企业在进行IPO股东尽调,需要我司提供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材料,请问是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可下载的企业档案吗?包括法人等人员做认证的签名、人脸认证截图等所有在档记录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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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有哪些,股权投资有哪些陷阱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股权投资有哪些,股权投资有哪些陷阱
内容: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有哪些1、以下是股权投资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市场风险:股权市场波动性较高,股票价格可能因多种因素而波动,包括经济状况、政治事件、公司业绩等,有哪些1、以下是股权投资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市场风险:股权市场波动性较高,股票价格可能因多种因素而波动,包括经济状况、政治事件、公司业绩等,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
孔孟廷律师2023.12.114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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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分别有:1、权利主要有转让、继承、赠与股权,分红、表决等;2、责任主要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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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1588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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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审理庭审过程中原告方认为合同双方是原告和被告水泵厂而不是其投资人李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由企业承担还款责任在其不能清偿的范围内由其投资人王某承担补充责任。被告水泵厂则辩称水泵厂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原厂负责人是李某2002年11月6日变更为王某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分析本案争论的焦点问题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后债务由谁承担。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的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531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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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内容: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3、法律分析: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区别:一般来说,它们的投资期限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投资目的不同。
周春花律师2023.11.2096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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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用地主要有出让方式、划拨方式、租赁房屋及场地等合法方式。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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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
内容:为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原由商务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向建设部征求意见,现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二、根据《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原由商务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向建设部征求意见,现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06]7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建管局:为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程序,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于2006年1月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管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通知》,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以及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的设立审核工作,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对于新设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第22条,以及《建筑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函中关于企业是否具有直接申请相应等级的资格进行初步核准,具体企业资质审查由相关的资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对于以上事项,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
于海明律师2021.11.1074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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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要如何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要如何处理
内容: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其二,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企业。无论哪种情况,如果因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而涉及对企业财产的分割的,应按照有关企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并偿还债务及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后,对剩余的财产在夫妻之间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子或者平均进行分割,并办理企业注销手续。那么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要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154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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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资人的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负责的。但如果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以家庭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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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
内容: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之间对该出资以及因该出资而产生的收益有共同的处分权。要注意依法保护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行使该权利时夫妻一方转让合伙份额的所得应当作为夫妻共同。随即其他四名股东对张某与艾某的转让协议提出异议并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张某与艾某的离婚协议涉及股权转让部分无效理由是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那么夫妻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150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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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构成行政许可的。只有当行政机关通过审查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时,才构成行政许可,备案阶段创业投资企业不能实行其备案准备的活动,所以不构成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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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无力还债,投资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独资企业无力还债,投资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
内容: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四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独资企业无力还债,投资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21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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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
内容: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 上海法律网劳动律师提示,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也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自行决定缩短工作时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有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和探亲、婚丧、生育等带薪假期。那么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108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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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如下:1、出具并购意向书;2、调查目标公司;3、签订并购合同;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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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企业购买土地合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外国投资企业购买土地合同
内容:外国投资企业购买土地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那么外国投资企业购买土地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1544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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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继承条件说明的规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继承条件说明的规定
内容: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继承条件说明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319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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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官方范本)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官方范本)
内容:GF-92-100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官方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1577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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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的,其儿子需要偿还企业债务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的,其儿子需要偿还企业债务吗
内容: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的,其儿子需要偿还企业债务吗《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应当解散。相关法条:依《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让大家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企业债务如何承担的相关知识的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那么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的,其儿子需要偿还企业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626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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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个人借款独资企业可以共同作为被告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投资者个人借款独资企业可以共同作为被告吗
内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个人独资企业所表现出来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普通自然人有区别,但它实际上只是自然人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法律上的延伸,其主体事实上是投资人本身。投资人作为共同被告,可以明确个人独资企业涉诉时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又可以避免企业财产执行后不足清偿时另行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那么投资者个人借款独资企业可以共同作为被告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772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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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客户与被告签订电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权转让协议,多方谈判成功签署和解协议后被告拒绝履行和解协议,后期通过支付令方式处理,客户春节前成功收回投资款👏👏👏 这类型纠纷实践中骗局特别多,擦亮眼睛👀👀👀
王熙 607评论 -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37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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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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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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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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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建工企业老板问我们:对方是政府的案件你们处理过吗?对方有关系你怎么办?从诉讼费承担的金额回答大家的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就对了!几乎全部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大获全胜,很开心又帮助一家企业解决工程欠款问题🎉
王熙 49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