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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定损与维修费差额大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出险定损与维修费差额大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内容:办法一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去年九月份西岗区区法院审理了一个类似的案件原告认为保险公司对自己的赔付太低要求补偿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定损之间的差价1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后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此差价。若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找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损失只要取得了北京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就有资格做出评估这其中包括北京市价格事务所的一些专业公司。遇到张小姐这种情况她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找一家她可以接受的而且维修金额也在定损范围之内的修理厂。保险公司与张小姐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点评并不是所有的车主都可以如张小姐这样平和地解决问题。那么车辆出险定损与维修费差额大的解决办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2946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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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
内容: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在维修停运期间所产生的损失。至于停运期间的具体损失数额,你可以提供事故发生前三个月该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获得的平均营运收益的相关证据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比照同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利润标准计算。那么营运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1718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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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后车辆维修费用是车主垫付还是保险公司直接出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定损后车辆维修费用是车主垫付还是保险公司直接出
内容:定损后车辆维修费用谁出4s店定损以后当事人的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两块组成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当事人垫付而后根据修车发票到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另一块就是后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部分应当由后车车主或肇事驾驶员予以先行支付然后由对方自行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如是载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那么定损后车辆维修费用是车主垫付还是保险公司直接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2831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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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费高于车辆实际损失该怎么赔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维修费高于车辆实际损失该怎么赔
内容:车辆维修费用高于车辆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原物价值-残存价值),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还是车辆的实际损失?
刘晓红律师2023.05.256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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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是否赔偿
陈宗琼律师
营运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是否赔偿
内容:小刘是个体出租车司机,从公司承包了出租车跑出租。前不久,小刘在正常行驶途中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小刘的车辆损失严重。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是大货车司机张某违法驾驶所致,张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小刘无责任。事后,车辆在维修厂修了两天,车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近2000元。现在车已修好,双方就停运损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那么营运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是否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0673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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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事故在4S店维修需要垫付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出事故在4S店维修需要垫付吗
内容:车辆出事故在4S店维修需要垫付维修费吗不用的。在4S店修车都是在报保险之后,并且是在最后提车验收结束后进行付款的。车辆损失情况必须经过车主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定损拍照,定损单须三方共同确认,并且在维修工单上详细记录车辆到店时的情况,车主签字后进行维修。2,车辆维修的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维修完毕回店交接后,详细记录车辆预计移动公里数及实际移动公里数。4,定损维修的车辆享受原配品质标准,并保证经中银保险核损同意的案件无差价。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要我垫付修车费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你方全责的,那么就对方的车辆损失你方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那么车辆出事故在4S店维修需要垫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314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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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找开发商承担因房屋问题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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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怎么赔偿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机动车维修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用谁来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2884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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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4s店修车慢超过了五天会有赔偿交通费,具体按照三包内的要求,再和 4s店工作人员协商,给出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一般需要在保质期内。《汽车维修法律法规》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维修经营行为,保障汽车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经营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和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维修管理工作:汽车维修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汽车维修管理工作。第四条 工商行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安全生产监督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汽车维修的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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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定损与修理费用之间不一致如何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出险定损与修理费用之间不一致如何处理
内容:车辆出险定损与修理费用之间不一致如何处理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找一家车主可以接受的而且维修金额也在定损范围之内的修理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车辆出险定损与修理费用之间不一致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525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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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有误工费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有误工费吗
内容: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车维修,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给受伤住院的受害者的一种权利。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后车辆维修有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426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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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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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
内容: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了损伤保险公司会主张“以修为主”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所以如果车主自己认为爱车报废了是不能申请报废索赔的还要看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对于新手由于缺乏经验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很多车辆的两个配件的维修费用就达上千元了因此很多车主合理购买车损险轻则车身部分变形重则车辆报废均可获得些补偿。那么交通事故中报废车辆如何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31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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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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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维修期间有没有交通费补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维修期间有没有交通费补偿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维修期间有没有交通费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需要维修的,责任人需要赔偿因修车期间,受害人使用代替性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维修期间有没有交通费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44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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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追尾要怎么赔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追尾要怎么赔
内容:车辆追尾要怎么赔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那么车辆追尾要怎么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463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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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维修车辆留置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维修车辆留置权
内容:什么是维修车辆留置权维修车辆留置权有以下特征:托修方未支付应负担维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托修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维修费用。需要指出的是,车辆留置权除了在车辆维修中承修方拥有外,车辆制造中的制造人和车辆保管中的保管人也享用。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留置权人只能从留置财产中优先交偿根据本合同应得的款项,对于其他债务,不得利用本合同的财物行使留置权。那么什么是维修车辆留置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495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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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的税费保险公司应承担税费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的税费保险公司应承担税费吗
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从该条的规定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明确被保险人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该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三人受损车辆必然需要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属于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产生车辆维修费的税费保险公司应承担税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457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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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备用金用于车辆维修如何写?
陈宗琼律师
借条备用金用于车辆维修如何写?
内容:借条今借到财务室经x部门备用金Xx元,大写人民币多少元。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综合上面所说的,向公司申请备用金是需要写一份借条,代表着公司与部门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并且在写借条的时候就要把借款的相关信息全部的注明清楚,而且使用车辆维修的费用全部都需要有原始的凭证,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借条备用金用于车辆维修如何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1643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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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元甲婚姻家事 443评论 -
当事人在离婚时一审、二审都未争取到合理的财产分割,于是找到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元甲律师收集证据、大力争取,帮助当事人成功获得经济补偿近17万元。元甲婚姻家事 41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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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了快速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给男方4万补偿款并且未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但没让法官写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各归各有,无其他争议。男方以此为由进行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女方大额支出,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女方胜诉。 结果是圆满的,过程很让女方煎熬,离婚诉讼中把条款写全,可以避免这样的麻烦。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233评论 -
十余年婚姻由相爱走向分离,元甲律所婚姻团队专业谈判,促成双方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4000元抚养费、北京东城区房产、北京朝阳区房产三分之二产权、河北商铺产权、京牌车辆等财产。解决了当事人的离婚难题,争取了最大权益,超出当事人的预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25评论 -
当事人在北京朝阳区步行时被车辆撞伤,伤者无责,评上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庭审中,经过元甲律师全力争取,法院支付诉求,获得赔偿款31万余元!
元甲交通律师 456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350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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