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赡养问题的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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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因此,我们只需要确保签订的这份分家协议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不存在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况,那么分家协议在长时间内都是有效的,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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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赡养协议中必须写清楚被赡养人与赡养人是否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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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因违反商业秘密条款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范围较之一般的违约赔偿范围要大。那么保密协议霸王条款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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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有哪些一、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特定法律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离婚协议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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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能否随意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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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咨询:双方是半路夫妻,婚后共同为男方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女方借给男方4万元,并共同偿还欠款7万元。现在双方手写一份分居协议,协议其中一条是:分居期间女方居住在该房内,直至男方还清欠款7万5千元。协议其中一项无效不影响其余有效条款的成立,分居协议在离婚时只能作为证明双方分居多久的证明而已。建议委托律师书写规范的协议书。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那么夫妻争吵的情况下所写分居协议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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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对离婚协议共同财产有异议离婚时对离婚协议共同债务有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ldquo,《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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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考虑生养死葬问题,几年前,夫妻俩选定侄女张某作为继承人,只要张某对夫妻俩生前、身后事尽了应有的义务,就可在夫妻俩死后继承财产,丈夫张某某还将此事写进遗嘱。原告赵某某在起诉书中提到,张某某亲笔书写的遗嘱在法律规定上实为遗赠扶养协议,被告张某未在协议上签字,双方未达成合意,加上侄女张某平日里并没有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她不愿将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赠予张某。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涉及到的这份“遗书”应当算作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另外,原告方夫妻二人曾选择被告作为众多子侄中唯一的协议对象,说明双方原本关系融洽,法院希望通过调解妥善处理。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没尽到赡养义务可不可以不赠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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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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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那么霸王条款保密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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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原告在起诉时,同时申请法院对被告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调查,而且经法院调查,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20000元共同财产被告在离婚时没有与原告说明,这20000元应视为被告在离婚时隐慝的共同财产,据此可见,被告在与原告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情形,因此,根据《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可以撤销原、被告之间离婚协议之经济条款。那么夫妻一方可否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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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该份协议有效。那么离婚协议死后财产处置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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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要是属于公证范围之内的,自然人都可以申请公证。不公证并不影响赡养协议的效力,但是赡养协议公证之后,可以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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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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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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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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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