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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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有贷款的房子,债务人逾期不还款,银行会到,申请查封房产,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履行生效的判决,银行会申请强制执行查封的房产,拍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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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银行欠款怎么办(欠银行钱被判刑出来后还要还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判刑后银行欠款怎么办(欠银行钱被判刑出来后还要还吗)
内容:对于保证的: 如果储蓄账户里的资金不足归还全部贷款,银行会对你及保证人进行起诉,在法院判决胜诉之后,向保证人进行追偿,之后就是保证人与你个人的债务债权问题了,但假设保证人也不足以全额偿还,结果与抵质押物处置一样,继续申请执行你名下的其他财产,对于信用贷款,银行一般会找借款人的至亲之人,协商是否可以帮忙偿还,小额的资金很多至亲会帮忙偿还,但是大额的资金则没有办法,对于大额欠款的最终的处置与上述的有担保措施最后仍有差额的处置一样(起诉,处置借款人名下其他资产),如果实在没有其他资产可以处置的,你坐牢又久,那么最后都会先核销做账,不过一直保留着向你追偿的权利。
翁玉素律师2023.03.0930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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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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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的欠款没有欠条能够起诉吗(欠条已经6年了,起诉法院还受理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六年前的欠款没有欠条能够起诉吗(欠条已经6年了,起诉法院还受理吗)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二:是协商不成,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向银行调取汇款凭证,要求对方还款,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六年前的欠条还可以起诉,但对方可以以过了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吴梦云律师2023.04.1818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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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贷款法院清收处置措施有哪些?都有什么应对策略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银行不良贷款法院清收处置措施有哪些?都有什么应对策略呢?
内容:银行不良贷款法院清收处置措施有哪些(一)实行责任清收。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锁定基数,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对五级分类存量不良贷款实行新老划段管理(二)实行协调清收。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银行对于不良贷款都有什么应对策略呢1、贷款延期。第六条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垫付款项,从垫付日起纳入不良贷款核算,并按一逾两呆的认定标准进行分类。那么银行不良贷款法院清收处置措施有哪些?都有什么应对策略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21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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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该怎样与银行协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贷款逾期该怎样与银行协商?
内容:现在申请贷款是非常简单的事,就因为门槛太低、流程太简便,导致逾期率也逐年攀升,很多人或多或少都曾经遇到过逾期的情况,有些是忘记还款了,有些则是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无力还款,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贷款逾期该怎样与银行协商?信贷业务中最重要的就是保留证据,不管是合同、银行流水、截图还是录音,建议把协商过程都录下来,有助于以后维权。银行的目的是收回贷款,借款人的目的是延迟还款,其实总体上来说并不冲突,关键点在时间上,所以可以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者重新制定贷款合同,适当增加一些利息也可以,不断的进行协商,争取一个有利的结果。那么贷款逾期该怎样与银行协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965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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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的欠款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吗?
许瑞林律师
有借条的欠款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吗?
内容:有借条的钱,并且借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就会胜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向法院起诉借款纠纷要注意什么法院受理借款纠纷应有书面协议。根据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就会驳回起诉。那么有借条的欠款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25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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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跟执行法官联系吧,看能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般需要先把逾期的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用结清,银行才可能与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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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内容: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民法典第千零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那么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893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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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可以协商处理,比如达成执行和解,但是需要对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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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教你如何与银行正确协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贷款逾期,教你如何与银行正确协商
内容:贷款逾期之后,一定要先主动和贷款平台联系,说明自己欠款不是有意的,并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在贷款逾期后,千万不要躲避银行的催收,让银行能够随时联系上大家,以免给后面的协商增加难度。逾期之后,时间就是最大的敌人。那么贷款逾期,教你如何与银行正确协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944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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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果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内容: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保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现金资产,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那么如果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72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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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处理最多要多久时间?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处理最多要多久时间?
内容: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一类民事纠纷,而债务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很多,例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等,而起诉解决是有时限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处理最多要多久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那么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处理最多要多久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53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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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银行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
内容:然而银行抵押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在还清房屋抵押贷款后,借款人需凭借款贷款合同办理还款证明后,才能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抵押注销手续。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那么银行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4.28474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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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逾期怎么协商,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银行贷款逾期怎么协商,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内容:银行贷款必须按时还款,否则逾期的话只能想办法协商。银行贷款逾期怎么协商1、保持联系有很多人在逾期后,会选择拒接电话来逃避催收,可是这种方法解决不了问题。银行贷款逾期不还会坐牢吗一般来说是不会坐牢的。建议大家在这个时候要积极的与银行一起协商怎么处理贷款逾期,比如将还款期限延长,减少每月还款额度等。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后有能力还款而不还款,那法院会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那么银行贷款逾期怎么协商,逾期不还会坐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50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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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莫名被法院冻结是什么情况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银行卡莫名被法院冻结是什么情况
内容:银行卡莫名被法院冻结是什么情况
于海明律师2023.04.1312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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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可以协商还款吗,被强制执行可以协商还款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强制执行可以协商还款吗,被强制执行可以协商还款吗
内容:法院强制执行是可以协商还款的,法院已经在进行强制执行了,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法院就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进行强制执行,如果不能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强制执行,根据1991年施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已经强制执行了也可以协商还款,如果被执行人与执行协商一致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撤销申请,被强制执行了可以和银行协商的还款期限是多久,被强制执行后,您可以与银行协商还款期限。
李维律师2023.09.15169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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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时怎么查清双方的银行存款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法院判决离婚时怎么查清双方的银行存款
内容:法院判决离婚时怎么查清双方的银行存款1如果夫妻尚在处居住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2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现在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用此类手段的。那么法院判决离婚时怎么查清双方的银行存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863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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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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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7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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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王熙 115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358评论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1评论 -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92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81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