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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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如果是社保或新农合参保人员购买医疗保险,一般是从税务部门征收到保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其中,如果是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当月申请,下月办理,办理的次月生效,也就是从开始申请到正式生效,需要接近3个月的时间。其中,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可以享受住院报销。2、商业医疗保险本身对于就医地点并无限制,但是费用保险有些是报销医保后的,所以是受到医保报销费用的影响的。长期异地就医:异地就医者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这些手续后,在其他城市定点医院住院的费用就可以按参保地的相应比例报销。医保报销以后进行商业报销理赔,总费用减去医保报销费用再按照商业保险的比例报销。异地转诊就医:要险办理转诊手续,到本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书,到当地社保机构备案,目标上级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办理完成后,将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发票、疾病诊断书、身份证、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如果是可以直接刷异地医保卡结算医院则直接刷卡结算。办理完报销手续后,带着上述资料和社保局打印发票的侵害单或结算单再通过商业报销医保未报销部分。未办理转诊就医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或常住内地就医登录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行支持现金,其后凭借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30%。商业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就是报销比例降低后的医保的未报销部分。未经医保报销的异地就医。这种情况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有的商业保险分有社保和无社保的版本,有时候因为偶尔的外出旅游出差而导致未经社保报销,理赔时会降低赔付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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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
内容:《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那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2740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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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其中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来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源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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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在异地怎么起诉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款人在异地怎么起诉
内容:欠款人在异地怎么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欠款人异地起诉流程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那么欠款人在异地怎么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736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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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况下,10日内会到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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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异地就医的规定 工伤异地就医申请怎么写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伤异地就医的规定 工伤异地就医申请怎么写
内容:关于工伤异地就医的规定 工伤异地就医申请怎么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1.2227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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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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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异地结婚怎样诉讼离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异地结婚怎样诉讼离婚
内容:一民法典中异地结婚怎样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破裂要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监禁的由原告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诉讼程序1司法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由法院主持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是裁判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达成的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那么民法典中异地结婚怎样诉讼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199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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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在我们国家异地门诊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需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准备相关的材料,然后进行审查,具体的来说,异地门诊报销需要准备转诊证明、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等材料,向当地社保局申请报销。社保局人员审核后认为应当报销的,予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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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内容: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应该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结婚证。那么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587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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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员如果在异地就医,开通社保的流程如下:在就医之前,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按全国异地就医跨省结算平台的指示开通账户;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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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欠款怎么起诉流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异地欠款怎么起诉流程
内容:异地欠款怎么起诉流程需要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提交必要的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六、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异地欠款怎么起诉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51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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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退休老人在异地住院就医的手续:1.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2.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3.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异地就医的证明及材料: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5)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1、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2、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3、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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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异地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
内容: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异地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142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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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政策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五、做好异地就医人员管理服务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服务。对经登记备案的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经办机构应一视同仁地将其纳入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确定、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的服务和管理。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发生的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跨省直接结算。对于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经办机构要适应分级诊疗模式和转诊转院制度,建立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的协作机制,引导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协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医疗票据核查等工作,保证费用的真实性,防范和打击伪造医疗票据和文书等欺诈行为。对于异地急诊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在参保地按规定进行报销;需要通过医疗机构对费用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就医地经办机构应予以协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按规定实行直接结算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原则上先由就医地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再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就医地经办机构按月结算。对异地就医造成的就医地经办机构增加的必要工作经费,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同级财政统筹安排。鼓励各地探索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等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六、大力提升异地就医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建设的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省级集中,建立完善中央和省级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统一信息系统接口、操作流程、数据库标准和信息传输规则,推进《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等技术标准的应用。通过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或省级集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数据传输和问题协调。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各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逐步通过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数据交换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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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可以跨省使用吗?农村医保可以异地报销吗门诊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医保可以跨省使用吗?农村医保可以异地报销吗门诊
内容:农村医保就是现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缴纳了农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的有效期内,经过当地医保部门同意,或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因疾病在异地就医住院是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住院费用的,农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如果不属于转诊或是转院,也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所就医的医院不属于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除了比较特殊的专科医院以外,这是无法报销住院费用的,综上所述,缴纳农村医疗保险也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为外出务工创业、出差或是在异地生病住院等情形的,都可以在异地住院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
邢颖律师2023.01.047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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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到本市后按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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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287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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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异地就医备案日期可以修改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支持直接结算。所需材料:因长期居住、长期工作等原因,在外地安置的本市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进行跨省异地住院直接就医前,需持参保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委托人办理的除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外,还需委托人身份证),到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备案登记手续。具体流程:经办人员通过异地就医登记系统,为参保人办理异地联网备案登记手续。经参保人员选择确认就医机构后,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并生成备案表,保存后,登记信息即时上传部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打印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其中一联交给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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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能使用医保卡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异地能使用医保卡吗
内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3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ldquo,当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通常情况下,没有备案,在异地是报销不了的,5、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参保人员,比如异地突发疾病、急诊入院等,2、在长期在异地居住,并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参保人员。
陈明月律师2023.06.3015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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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异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地区的报销比例确定的,报销目录是根据医疗地区的医疗保险目录编制的。门诊报销比例:到村诊所就诊就诊费用的60%;乡镇卫生院报销的40%;二级医院就诊费用的30%报销;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20%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报销4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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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异地离婚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内容: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异地离婚办理的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147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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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合作医疗外省就医报销比例: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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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婚)是怎么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婚)是怎么样的
内容: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婚)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218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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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准备证据法院起诉解决,以对方欺诈,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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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购房流程:异地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按揭购房流程:异地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我是外省来的,之前都是一直租房子住,可是我心里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家,请问律师: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银行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手续及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返还购房者合同。按揭手续最好自己办理。那么按揭购房流程:异地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0740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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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退休老人在异地住院就医的手续: 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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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异地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内容:异地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另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是如果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年以上则另方应当在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是如果方与另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那另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异地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46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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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异地执行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探视权异地执行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
内容: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探望权是一种权利,那么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并且具有可诉性,应当予以探望权人救济,而且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阻挠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那么探视权异地执行在法律中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121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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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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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93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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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1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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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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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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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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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异地离婚诉讼与正常起诉离婚相似,不需要办理特殊手续,只需要提供被告在居住地超过一年的居住证明。可以是居住证、网格办开局的居住信息证明等。同时准备好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并完成起诉离婚程序。 异地离婚的起诉流程如下:一、选择受理法院,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证据收集。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和质证。三、开庭审理。四、判决生效时间:一般案件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除外。 异地起诉离婚费用:起诉离婚的费用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需求、标的等情况综合判断。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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