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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八十二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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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内容: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例如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如果超过六个月,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仍然会予以受理,行政诉讼过了6个月还能起诉吗法律主观:行政诉讼若是行政相对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超过六个月了一般情形下是不能再起诉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邢颖律师2023.12.049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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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案中,县政府在向陈某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时,并未告知吴某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县政府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市政府,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吴某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该建设用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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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标准
内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除依法承担责任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给项目部违法吗法律主观: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到监督部门去投诉,如果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于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诉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郭铭芝律师2024.01.0366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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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案适用5年最长起诉期限的规定。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解释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范围没有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很多不同观点。有人认为只要和不动产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人认为对此应进行限制。一般来说,“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指向的权利客体是不动产物权,比如颁发土地证、房产证,土地和房产抵押登记等;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不直接指向不动产物权,但该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权利客体是形成不动产物权的基础或前提,比如作出土地权属确权决定,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较有争议的是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是否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矿藏在未开采时因其必须依赖土地而存在,属于不动产,被开采之后称为矿产或矿产品,则属于动产。由于颁发采矿许可证是国家许可矿藏由不动产变为动产,与二十四条的立法本意不符,所以一般认为颁发采矿许可证不适用“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虽然该变更登记可能会引起该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所有人的变动,但是该登记本身不会引起不动产物权的变化,不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对公司民事行为的行政确认,不涉及经营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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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几天,治安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内容:行政拘留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然而,当个人或单位同时受到多项行政拘留处罚时,是否可以将其合并执行?本文将介绍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李孟阳律师2023.08.1860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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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最长期限如下: 1、行政许可办理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20+10),多出的时间由本机关批准; 2、统一、联合或集中办理最长不超过60日(45+15),单位一多自然时间翻倍,自然由统一上级即政府批准; 3、在行政许可中,凡是会不利于行对相对人的情况,都应及时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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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举证期限为(被告的举证期限为多久)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告的举证期限为(被告的举证期限为多久)
内容:对被告举证期限的规定,主要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且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明确,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翁玉素律师2024.01.1240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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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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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姻登记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内容: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行为。从性质上讲,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一种行为,其目的在于依法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我们说婚姻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公民可以自主决定结婚还是不结婚,也可以自主决定维持或者终止婚姻关系,而不需要由行政机关来赋予这种权利。由此可见,婚姻登记和行政许可有着本质的区别,绝不能将婚姻登记理解成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那么婚姻登记是否属于行政许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460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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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2、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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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期限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期限
内容: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案件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侦查的,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直至案件破案。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对逃逸者进行查缉,查缉到当事人后进行调查取证,有确凿证据后作出处罚决定书,所以什么时候下处罚决定书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那么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2.0919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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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有效期 20 年以上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其他行政许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定期( 10 年、30 年),或以申请单位许可证件的有效期为准。 一般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失效之日起或单位自行申请注销之日起满 2 年后可不再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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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359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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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20天,需要延长的部门负责人有10天的决定权,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的时间一般为4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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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担保人具备的条件
许瑞林律师
行政拘留担保人具备的条件
内容:同时,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审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担保手续、协助被担保人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在行政拘留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等方面的问题,在被担保人张某被释放后,李某需要继续履行其担保义务,包括协助张某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在张某被释放后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等,最后,在被担保人张某被释放后,李某需要继续履行其担保义务,包括协助张某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在张某被释放后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等。
许瑞林律师2023.12.0778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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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审批期限如下: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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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有哪些程序?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行政复议有哪些程序?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内容:(4)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除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申请人与死亡公民的关系证明,(7)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9)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受委托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0)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7.0486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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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30天。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许可证件是有期限的,被许可人只能在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许可活动,行政许可超过有效期的,从事行政许可的有关活动便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被许可人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有关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向行政机关申请延伸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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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期限与拆迁许可证的关系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拆迁期限与拆迁许可证的关系
内容:首先,拆迁期限终了,必然导致拆迁许可证丧失效力。对于一个拆迁项目而言,只有一个拆迁期限,且该期限必须是依法许可的。广义的拆迁期限不仅包括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还包括拆迁人申请获准延长的期限。这条规定明确了延长拆迁期限应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拆迁期限不申请不延长的原则,二是拆迁期限延长合法许可的原则。同时也强调了申请延长拆迁期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由拆迁人提起;2.必须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提起;3.必须向颁发该宗拆迁许可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起。那么拆迁期限与拆迁许可证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0257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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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规定补正期限. 行政机关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即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予以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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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多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多久
内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多久
张嘉娱律师2021.11.2981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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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许可法》第37、38、4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作出决定的期限通常为2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区经贸局对储某行政许可申请逾期未作出决定,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且系储某损失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4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储某可据此规定要求市经贸局、区监察局责令区经贸局改正,若相关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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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行政裁决申请期限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权属行政裁决申请期限
内容: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土地权属行政裁决申请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3199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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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内容:6.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因不予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其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7.因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息被同步公开8.因企业欠缴税款,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9.因企业存在未了结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10.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其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11.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部分:行政责任12.因企业违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第四部分:刑事责任13.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作为&ldquo。
任冰峰律师2023.07.1260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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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冯清琴律师2022.03.2863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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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姚平 386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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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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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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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36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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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婚内财产协议 312评论 -
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
段建国 53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