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有合同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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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经营个体工商户对外负债有钱妻子是否有还钱义务个体工商户,是个人或家庭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担债务的组织形式。个人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用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供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应视为家庭经营,其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对外以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个体工商户无论是由公民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对外均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那么丈夫经营个体工商户对外负债有钱妻子是否有还钱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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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人债务能否用个体工商户财产清偿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所以个人债务是可以用个体工商户财产清偿的。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处理个人债务纠纷处理的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中,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然啦,借钱的时候有个人在场对证明两个人间的关系也是十分关键的。那么个人债务能否用个体工商户财产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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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外债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还是补充清偿责任应当承当连带责任。什么是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传统民法并无并行的连带责任概念。该概念颇具中国特色,大概是指与补充性连带责任相对立的连带责任形态。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主张清偿全部债务。那么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外债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还是补充清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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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合同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吗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是一种债权,具有相对性,是不能进行抵押担保的。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往往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可以适用浮动抵押的担保主体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不包括消费者个人;而浮动担保的资产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等动产,不包括不动产;融资的用途主要限于解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之不足,不宜适用消费、按揭、信用卡、中长期项目等融资法。那么借款合同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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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体工商户和承包经营户对其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不论是合同约定的债务还是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都是无限财产责任。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本着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们也就找到了确定其财产责任的标准。当然如果信用社要想实现自己的债权须依法定程序通过民事诉讼得到法律保护采取不恰当的办法只能带来下必要的争议与纠纷。那么个体户个人经营老婆要负担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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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合同的主体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当然,在执行国家计划或者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没有利息的。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前者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成立。但是,有偿借款不应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以及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资金融机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见,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受其经营范围限制的。那么借款合同的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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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效借款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无效借款合同的表现形式: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1、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返还借款的义务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义务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额返还借款。因此,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那么无效借款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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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体工商户可以做保证人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因此个体工商户的字号是经营者的另外一个称呼,相当于一个经营者有两个名字,实际上个体工商户就是经营者。因此个体工商户能够作为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笔者认为,个体工商户不能为其实际经营者提供担保。那么个体工商户可以做保证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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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尹某经营饲料生意,去年找我购买了一批饲料,饲料款一直拖欠至今。经我查明,尹某是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是某某饲料,我准备到法院起诉要回货款,想问,应该告尹某个人还是告尹某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某某饲料”呢?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对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当事人的界定进行了重要修改。新法优于旧法,因此您起诉时应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某某饲料”列为被告,同时应注明经营者即尹某的个人信息。那么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有诉讼主体资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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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体工商户能否承担担保责任个体工商户能够作为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个体工商户能否承担担保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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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个体工商户怎样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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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业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是需要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在中国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个人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主要是指雇佣关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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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如何转让个体户经营者死亡的债权债务转让由个体户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的同意。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果是由个人经营则债务由个人承担如果该商铺是以家庭的形式经营则债务会由家庭承担。那么个体户死亡债权债务如何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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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当属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如果是对于广大的打工者而言,正常是不至于逾期,因为疫情的影响,对于打工者来说,基本上就是一个月的收入而已,所以对于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各种贷款逾期,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所以现在有负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基本上都是瑟瑟发抖。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各种贷款逾期怎么办如果银行不同意,两手准备,一方面快速联系亲戚好友,无论如何凑出一笔款项用于应急归还贷款;此次疫情给我们最大的一个教训就是:存款很重要。那么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各种贷款逾期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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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经过多次对账、谈判、以诉促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要账要遵循规律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喝酒后签的合同有效吗?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必须掌握的100条法律常识(一) 1、胎儿也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2、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