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拆除吗?

2021-12-24 08: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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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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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不可以强拆。建议双方协商处理。一,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多为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拥有“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或者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无权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拆除、腾退进行决议。其三,对于合法启动的征收拆迁项目,应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推进征收程序,确保被拆迁人复议、诉讼、提出意见、要求听证等权利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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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段建国
2024-07-26 21:52:07
段建国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3501131448;执业证号:11101198710150208;目前就任于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擅长立遗嘱、继承、起诉离婚、债权债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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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耕地建养殖场会强制拆除。我国的大部分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而在这其中不能进行房子的建造,不能种植着树木,更不能进行养殖场的建造,只能用于农作物的生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内容: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那么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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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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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章建房强制拆除没有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有补偿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有补偿吗

    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那么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有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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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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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该给补贴,损失由谁承担?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农村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该给补贴,损失由谁承担?

    内容: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农村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该给补贴,损失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310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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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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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强拆。建议双方协商处理。一,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多为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拥有“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或者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无权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拆除、腾退进行决议。其三,对于合法启动的征收拆迁项目,应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推进征收程序,确保被拆迁人复议、诉讼、提出意见、要求听证等权利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内容:强制拆除的程序:1、立案。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当事人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农村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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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30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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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内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的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那么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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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06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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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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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拆除的具体程序如下: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通知被拆迁人;2、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3、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4、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父子宅基地相邻房屋建成一体被镇政府认定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合法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父子宅基地相邻房屋建成一体被镇政府认定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合法吗

    内容:父子宅基地相邻房屋建成一体被镇政府认定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合法吗

    黄东洁律师
    2021.11.1094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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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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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城管执法局有权利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决定主体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那么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399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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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除违规建筑是合法的,严格来讲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但是建议了解你们地方政策,一些地区针对违章建筑也会给予一定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民用航空器优先使用权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用航空器优先使用权有哪些

    内容:以上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优先权,其债权人应当自援救或者保管维护工作终了之日起三个月内,就其债权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其债权转移的,其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随之转移。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不因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民用航空器经依法强制拍卖的除外。那么民用航空器优先使用权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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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76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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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内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翁玉素律师
    2021.11.1046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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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内容: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那么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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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20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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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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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是什么

    内容: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综上所述,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也是有法定流程的,规划局不能直接拆除违法建筑,在采取强拆措施之前都会先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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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或者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怎样才合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或者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怎样才合法

    内容: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或者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怎样才合法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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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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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小产权房能进行买卖吗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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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深圳小产权房能进行买卖吗

    内容: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由此看来,小产权房虽然不是违法建筑,但也是不能买卖的。”违法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者不具备房屋建设、销售资格,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现实中因小产权房一房两卖、房屋烂尾、买卖合同无效等情况,导致大量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占有使用权,在合同无效情况下也无法获得法律支持。”一旦违法小产权房被依法强制拆除或者没收,购房者将无法获得任何补偿,面临血本无归的巨大风险。那么深圳小产权房能进行买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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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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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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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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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内容:强制拆除的程序:1、立案。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当事人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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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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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评估土地使用权抵押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如何评估土地使用权抵押

    内容:转让抵押评估在城镇较为普遍,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登记面积一般较大。充分考虑评估中的风险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市场行为。由于划拨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因此进行抵押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目的是为抵押人,或抵押权人进行抵押贷款提供价格依据,所以,评估时既要为抵押人测算出土地的有效价值,又要替抵押权人充分考虑放贷的安全性。由于在抵押人无法偿还时需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性的清偿处理,所以评估测算时还应考虑强制处置和有关费用。那么如何评估土地使用权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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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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