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后能分配多少钱

2021-11-08 1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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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3:18:10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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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怎么办

    内容: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因此,如果债权人未能债权申报期间内进行申报,并不必然导致其债权消灭。那么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24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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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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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申报书需写明下列内容: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申报的原因;申报的债权数额、性质;申报的债权有无担保;申报的时间;以及申报的对象,和债权人的签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

    内容:破产申报的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债权逾期未报的后果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26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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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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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是否付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是否付费

    内容: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那么民法典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是否付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814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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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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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算组应如何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清算组应如何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内容:如果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那么清算组应如何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40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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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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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要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的财产,需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具有可给付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则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 债权申报格式与破产申报的方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申报格式与破产申报的方式

    内容: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债权申报格式与破产申报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50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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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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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

    内容: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那么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810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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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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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申报的期限一般不能少于30日,但最长也不能超过三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债权申报是怎样的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申报是怎样的

    内容: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债权申报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39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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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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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了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了哪些

    内容: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债权申报的方式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52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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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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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

    内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那么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63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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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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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逾期没有申报债权都有哪些解决方法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逾期没有申报债权都有哪些解决方法

    内容: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对该逾期债权人的清偿应列于其他已申报债权人之后,以剩余财产清偿该逾期债权。那么逾期没有申报债权都有哪些解决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69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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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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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几种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几种

    内容: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几种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那么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16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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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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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债权人申报已过怎么办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民法典债权人申报已过怎么办

    内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期限。(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民法典债权人申报已过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40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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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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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债权人逾期未申报该怎么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清算债权人逾期未申报该怎么处理

    内容: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公司申请破产,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那么公司清算债权人逾期未申报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29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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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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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补充申报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的补充申报是怎样的

    内容:而旧破产法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显然是违背法理、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错误规定。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核查应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对补充申报的债权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如何确定“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这一时间点,需要认真研究;且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有清算、重整、和解三种,债权人在不同程序中可补充申报债权的具体期限也有不同,需要加以确定。笔者认为,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的最后期限应为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那么债权的补充申报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84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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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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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申报有什么方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申报有什么方式

    内容: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债权申报有什么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36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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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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