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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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申报书需写明下列内容: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申报的原因;申报的债权数额、性质;申报的债权有无担保;申报的时间;以及申报的对象,和债权人的签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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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补充申报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的补充申报是怎样的
内容:而旧破产法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显然是违背法理、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错误规定。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核查应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对补充申报的债权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如何确定“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这一时间点,需要认真研究;且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有清算、重整、和解三种,债权人在不同程序中可补充申报债权的具体期限也有不同,需要加以确定。笔者认为,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的最后期限应为破产财产最终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那么债权的补充申报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784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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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内容: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债权的发生及变更等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那么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91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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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内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冯清琴律师2022.03.2480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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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概念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的概念
内容: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债权申报的概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720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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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内容:三、申报债权的注意事项1.及时行动: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或保证人出现经济困难,应立即采取行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通过以上详细的介绍,相信您对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有了全面的了解,2.准备充分:在申报债权前,债权人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收集好证据材料,确保能够顺利证明债权的合法性和金额,在面对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一定要及时行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维护自身利益,二、申报债权的基本流程1.收集相关证据: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前,需要搜集和保留与债权有关的证据,如合同、借据、发票、银行对账单等,以便证明债权的合法性和金额,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保证人破产债权人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您高效、准确地维护自身权益。
李维律师2023.10.3070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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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期限有限制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期限有限制吗
内容:债权申报期限有限制吗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那么债权申报期限有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720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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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申报的期限一般不能少于30日,但最长也不能超过三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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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内容: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段建国律师2023.04.283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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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
内容: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那么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810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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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申报债权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内容: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 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债权人如何进行债权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邢颖律师2024.03.2092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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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
内容: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相关法律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其债权。债权人申请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手续。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那么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40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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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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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
内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那么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63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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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补充申报债权的期限如何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补充申报债权的期限如何规定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其法定期限为: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那么民法典中补充申报债权的期限如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725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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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
内容: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一、债权基本证明1、债权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那么债权申报可以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79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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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期限为多长,债权债务登记表如何书写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申报期限为多长,债权债务登记表如何书写
内容:债权申报期限为多长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根据掌握的资料说明债务人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已符合法定破产还债条件。那么债权申报期限为多长,债权债务登记表如何书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2539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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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可以得到清偿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可以得到清偿吗
内容:对于逾期申报债权能否在解散清算程序中得到清偿或在哪个阶段进行清偿的问题,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但未说明债权人逾期申报时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公司解散清算司法解释对上述规定有所突破,明确允许债权人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之前补充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可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及股东已取得的剩余财产范围内获得清偿。那么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可以得到清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774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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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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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法律咨询 212评论 -
🚩元甲第3342面锦旗🚩 【债权人代位析产,元甲代理被告胜诉】 🎖因债权债务纠纷,一家三口被诉至法院,找到元甲为其维权。 🎖元甲婚姻家事团队,全面分析案情,把握每个细节,最终大获全胜。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玫瑰]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804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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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 833评论 -
一早就收到胜诉判决,离婚后对方以假离婚为由起诉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条款无效,最后不但没撤销,还得配合我方进行房产过户,一审胜诉后坐等对方上诉心里踏实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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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办? 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如何破解工程款拒绝支付难题? 谈判调解、财产保全、支付令、担保、债权转让,多种高效方法,破解疑难杂案! 3月23日14:00, 仅20个名额 ,私聊咨询直播密码,扫码观看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5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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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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