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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内容:二、注意事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期限的协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协商确定合适的租赁期限,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0年,一、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没有固定的最长期限,具体的期限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超过这些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问题。
王学瑞律师2023.09.0151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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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租赁合同起诉能受理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复印件租赁合同起诉能受理吗
内容:要交,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要交,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二、复印件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二、复印件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只有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的。
王熙律师2021.11.1769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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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针对公租房租赁补贴的领取和使用,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进一步解释为“拿了补贴去支付市场租住房屋的租金”,必须是在市场租住房屋的家庭才能领补贴,而且所租住的房屋领取补贴之前还得在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备案。选择租赁补贴的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租赁补贴:1.未在市场租赁房屋;2.所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家庭成员;3.所租赁房屋未经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登记备案;4.已享受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的。租赁补贴分为三档:A类家庭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70%发放租赁补贴”,B类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40%发放租赁补贴,C类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30%发放租赁补贴。(也就是说,如果市场平均租金为1000元/月,那么A类家庭可以拿到700元/月的补贴;B类家庭可以拿到400元/月的补贴;C类家庭可以拿到300元/月的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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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的机械租赁费怎么办,工地租赁机械不签合同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没签合同的机械租赁费怎么办,工地租赁机械不签合同
内容:机械费租赁欠款怎么起诉法律分析: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林艳英律师2024.03.0461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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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证据,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包商需要承担机械租赁费用的责任,那么当欠租发生时,你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起诉总包商,要求其支付租金,那么,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呢,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如果遇到欠机械租赁费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与欠款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费用的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李孟阳律师2023.12.2848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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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堆放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足球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篇1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的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我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3-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向甲方支付24240元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吴梦云律师2024.01.1957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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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
内容:各类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一)国有土地及使用权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建议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市场变化和自身需求,合理设定续签条款或解除条件,那么,租赁合同的期限最多是多久呢,最终,经过律师的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就解除条件达成了一致。
崔玉君律师2024.03.0857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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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签署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内容:在签署商场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6、商场交付和验收商场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商场交付和验收时间、标准和程序等细节,9、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商场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8、续租和退租程序商场租赁合同应当约定续租和退租程序,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清晰约定租赁物的交付状态和维修责任,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3、租期与租金的合理约定商场租赁合同的租期和租金是双方关注的重点。
张嘉娱律师2023.10.1389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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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设备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内容:(九)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任冰峰律师2024.01.1961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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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内容: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的管辖权法律规定在租赁合同争议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实际履行地的法律规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即使一方提起诉讼,也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实际履行地不同,该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2024.01.0399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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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搬走该怎么办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搬走该怎么办呢
内容:如果遇到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搬走的情况,房东应该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委托律师维权,总之,对于租房的房东和租户来说,签署租赁合同并遵守其中规定是维护自身权益和保持租赁关系稳定的关键,租赁关系中的问题并非一成不变,房东和租户也应该保持沟通和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同时,租户也应该尽快搬离并遵守租赁合同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二、如果租户仍未搬离,房东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起诉租户,房东应该委托律师协助他们进行这些程序,四、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搬走,您可以要求其支付额外的租金。
刘晓红律师2023.07.2147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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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补贴款什么时候发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土地补贴款什么时候发
内容:财政部、农业部要求各地力争于6月30日第四百一十八条未按指示进行行纪活动的后果前将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其中,耕地地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保护补贴将以”一卡通“方式直接兑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现到农户,同时两部门将强化监管督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财政部和农业部规定,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那么农村土地补贴款什么时候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2938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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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内容:《 民法典 》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主观: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李孟阳律师2023.12.1265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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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住房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住房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由于住房补贴也具有工资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正是由于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的性质,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的,该公积金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住房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189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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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宁波市租房补贴申请条件: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国;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前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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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合同争议纠纷,怎么起诉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融资合同争议纠纷,怎么起诉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内容:法律分析: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法律分析: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5、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的一般流程如下:协商解决:租户和房东之间的纠纷,可以先尝试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解决。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12.2679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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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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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争议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争议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内容:(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的原件。(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争议的立案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2947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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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甲方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万租赁费?天用律师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最佳方案!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天用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成功后,对方公司态度强硬的态度立马转变,主动服软与我方当事人联系,希望协商解决。 天用律师和对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系,并在谈判过程中锁定相应证据,最终在开庭当日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建工集团分期向兴盛公司支付240余万元租赁费,并由建工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王熙 163评论 -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24评论 -
当事人因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对方的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天用律所查明真相、伸张正义,法院最终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挽回巨额损失!王熙 10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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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疫情期间的租赁纠纷!案结事了、往事随风、云开疫散、一切向好!大律云律师团 23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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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疫情期间的租赁纠纷!案结事了、往事随风、云开疫散、一切向好!
大律云律师团 722评论 -
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疫情期间的租赁纠纷!案结事了、往事随风、云开疫散、一切向好!
王熙 413评论 -
🚩老公每个月都会固定给婆婆打一部分工资补贴家用,导致他们结婚7、8年根本就没攒下什么钱,如果离婚,这部分钱还能分吗? 当然可以分,因为结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没经过老婆同意,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每月固定给自己爸妈打工资补贴家用,那么离婚时,老婆可以要求老公补偿或是让公婆返还,或者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里折价。 孝顺父母的方式有很多,但如果一味地牺牲小家去补贴大家,最后买单的就只能是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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