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法与公司法的区别

2022-01-02 14: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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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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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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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21:22:2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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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投资与私募融资区别 风险投资纠纷怎样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风险投资与私募融资区别 风险投资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风险投资与投资者的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也就是说投资者将资金委托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与被投资企业建立关系,成为风险企业的股东。私募基金顾名思义不是公开发行,只针对少数的个人及一些机构中的投资者,私募基金尤其专门的管理人员,投资者与其私下进行协商确定融资。契约式和合伙式私募形式都是需要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来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定,契约式私募基金最主要的形式便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信托。在现今科技型的中小企业中无疑私募融资和风险投资成为他们融资的新途径。而风险投资较之私募融资更容易产生纠纷。那么风险投资与私募融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28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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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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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1、合伙人数(股东人数)不同;2、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3、出资方式要求不同;4、设立条件不同;5、承担责任形式不同;6、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不同;7、企业税收缴纳要求不同;8、利润分配不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

    内容:公司注册,有很多的类型可以选择,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的类型,但很多人往往分不清。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员有哪些?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周春花律师
    2021.10.1340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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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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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样。2.法人章其实就是这个组织机构的公章。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实践中,常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这是不正确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一个人。3.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 合伙人债务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伙人债务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

    内容: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作经营组织,参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各自的经济实力不同,承担债务的能力也有区别。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那么合伙人债务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5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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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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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债务和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区别在哪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公司债务和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区别在哪

    内容:所谓“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可从两方面去看:一是公众范围不特定。而公司其他的一般借贷之债的债权人则是相对特定和稳定的,债权人一般不得随意转让债权。而常用来证明一般借贷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并不具有法定要式性;另外,合同是不能在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及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债是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而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及了结的整个过程都适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公司债务和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债的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79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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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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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内容: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权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83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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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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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协议合伙协议的区别是协议涉及的内容不同。1、合作协议是协议双方共同完成一个项目而临时组成的一个合作体,只针对某一个或多个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就自然解散2、合伙协议是协议双方共同投资而组成的一个实体,比如组成一个公司等,如果一方购买了另一方的股份或投资或其它的权益,该合伙协议也就没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股东所承担的连带责任性质应为补充连带责任即应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只有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方才由股东承担责任。那么债权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3085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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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营业执照是2021年5月24号注册的是个人独资注册资本260万当时合伙人刘某入资15万签了合伙人协议并伍职公司5s站长在2022年7月18日汉有我公司法人及部分合伙人同意私自搬空搬走公司财产我报了警警察叫他归还给公司他至今没全部归还他还勾结我们的上面推荐我们加盟上市公司的公司一起设计了一个圈套叫我将他入股15000的现金写成退股打欠条15000元给他在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归还由推荐公司口头骗我的负责找资金来还结果一年后起诉我还欠款我败诉了关键是刘某转给我15万我收到了又转给公司经理谢某了我也没得这个钱我败诉了我现是黑户也没有钱我该怎么办而且刘某又在2022年7月25号叫我又写了一张11万的业务发放及公资补贴我转了一些给他由于当时股本退的写的欠条有惫注叫他三天内公司财产全部归还现他归还了四样花盆个橙子五个水机一台桌子一张公司还有四台2000元电现L瓶车7块电池3000元合计21万及我个人私人的空气制水机换电柜公司的合同票据股票协议没有归还及刘某向我个人微言转账借款2000元未还现我在法院回质上写的是我对法院判决有异议此案还有争议刘某至今仍是公司合伙人仍在打着公司合伙人身份做事从未退股现我要向法院起诉刘某归还我借款2000元及刘某职位侵占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您帮帮我看看这起诉状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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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协议怎么写才有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合伙协议怎么写才有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对于普通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关于有限的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但在这里重要的是,需要在签订合伙协议时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果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这种情况下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实际情况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一、合伙性质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这一点区别于法人合伙,前者适用《民法典》而后者适用《合伙企业法》。

    陈明月律师
    2022.02.2234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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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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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2、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八条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26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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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资公司就是国内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组织,合伙公司是合伙人开的公司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内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制度关系到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多方市场主体的利益关切,是合伙制度消极责任体系中的核心问题。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有限合伙人的维权之诉。即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提起诉讼,类似于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三是有限合伙人的代位之诉。那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37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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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企业和合伙公司区别是: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合伙人的债权人利益如何维护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公司合伙人的债权人利益如何维护

    内容:公司债权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公司法利益平衡的重要方面。然而,现行立法允许公司投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同时,却不足以保护公司合伙人的债权人利益。再次,对因公司合伙人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了公司利益损失,以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情况,在公司自身不具有过错的情况下,该事务执行人应在公司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受损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并对公司受损利益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合伙人的债权人利益如何维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14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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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协议载明了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及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事项。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包括下列内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普通合伙人对公司企业进行管理,而有限合伙人负责资金的注入和调配,两者之间通过有效的协商和沟通来达到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应当对有关合伙协议进行认定,并签订公证,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来进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 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

    内容: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作经营组织,参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各自的经济实力不同,承担债务的能力也有区别。因此,当合伙企业的某一合伙人无力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余额分担到自己名下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义务代其予以偿还。某一合伙人无力偿还其债务份额时,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代为偿还。连带责任实质是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互为担保。那么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57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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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内容: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公司法》第64条规定旨在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提是该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出现了混同。那么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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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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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

    内容: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怎样解决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94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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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

    内容: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权一般只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严格来说,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那么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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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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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内容: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3、法律分析: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区别:一般来说,它们的投资期限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投资目的不同。

    邢颖律师
    2023.11.2096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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