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营业执照的法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2-01-03 14: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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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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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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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黄东洁
2024-07-26 20:56:53
2013年开始进入法律领域工作,执业以来办过600余起案件,积累了众多办案经验。她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准则进行到底,用结果说话,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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