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债务如何承担

导读: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关于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债务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债务如何承担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要进行清算清算时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