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原担保债务的责任如何承担
导读:
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故其具有法律人格上的相对独立。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条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具备保证人的资格条件其可以对外提供担保。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在其财产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四投资人之间对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综上个人独资企业即被告于都某商务宾馆应在其财产范围内对转让前的担保债务承担担保责任。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原担保债务的责任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故其具有法律人格上的相对独立。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条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具备保证人的资格条件其可以对外提供担保。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在其财产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四投资人之间对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综上个人独资企业即被告于都某商务宾馆应在其财产范围内对转让前的担保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原担保债务的责任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原担保债务的责任如何承担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具备保证人资格。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应当归属于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故其具有法律人格上的相对独立。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七条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具备保证人的资格条件其可以对外提供担保。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因此于都某商务宾馆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在其财产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可见个人独资企业在债务承担上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具有一定的债务承担能力其只在企业的财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不足部分应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来清偿。根据民法的基本理论担保债务也是债的一种是以主债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个人独资企业对其担保债务应在财产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投资人的变更并不导致个人独资企业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免除。
本案主债务发生时即被告谭某向原告王某借款时提供担保的宾馆投资人系被告刘某而起诉时宾馆的投资人系被告谢某。尽管企业投资人发生了变更但这属于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的变更企业并未注销或者解散也不属于新企业的产生、原企业的消灭其在法律上的人格前后具有延续性不影响其对外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因此投资人的变更并不导致企业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免除其仍应对转让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投资人之间对债务承担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刘某在将宾馆转让给谢某时双方对债务承担问题进行了约定由刘某对宾馆转让前的债务承担全部清除责任但这系两投资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不能由此来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本案债权人原告的债权请求权。而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原投资人刘某与现投资人谢某约定宾馆转让前的债务全部由原投资人承担这对两投资人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除非经过债权人同意。
综上个人独资企业即被告于都某商务宾馆应在其财产范围内对转让前的担保债务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