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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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3、丧失了最后救济权;4、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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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后还能转让债权债务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被吊销后还能转让债权债务吗
内容:公司被吊销后还能转让债权债务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果未注销公司的是可以依法对债权债务进行转让的转让时要签订转让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那么公司被吊销后还能转让债权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3046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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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营业执照吊销对股东没有影响。营业执照吊销的影响在经济利益,在法律层面是没有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履行法定的清算责任、赔偿责任以及连带责任;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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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终止需要补偿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务关系终止需要补偿吗
内容:只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造成合同终止的才有经济补偿金,至于劳动合同期满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务关系终止需要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1350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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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吊销后进行清算的,如果股东没有履行法定责任,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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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注销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吊销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注销
内容:关于吊销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注销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1.11.2293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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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股权通常而言是不可以转让的,尚未开始清算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且清算开始后,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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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务如何追讨?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务如何追讨?
内容: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那么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债务如何追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951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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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终止主要有以下法律后果:1、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终止的,公司丧失独立法人人格;2、公司应当应当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3、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终止的其他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三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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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
内容: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合法存在的公司股权依法可以继承。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禁止从事一切经营活动,但是,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机关根据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主体资格仍在,只有经过注销之后,公司法律人格才归于消灭。我国现行法律也并未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法无禁止即允许之法理,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可进行股权转让行为,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等活动。那么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股权还可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31103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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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营业执照吊销对股东没有影响。但是对法人有影响,影响是公司法人的经营资格被强行剥夺,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二、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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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3031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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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五十一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第五十二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第五十五条 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第四十七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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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是不是直接走人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到期是不是直接走人了
内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李维律师2022.03.2792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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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债务如何承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那么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020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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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会,根据法律,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一款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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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未注销对法人有影响吗,公司没注销对法人影响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吊销未注销对法人有影响吗,公司没注销对法人影响吗
内容:没有办理公司注销的公司或企业, 营业执照吊销的全体股东在3年内没有再任法人或监事资格,只能够担任股东。 如果该企业或公司没有办理企业代码注销的话,那么该法人将永远不能够再担任法人资格。
郭铭芝律师2023.08.1646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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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设定权包含以下几种: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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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内容: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3045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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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吊销营业执照就是属于行政处罚。企业在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之后就会依法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从而办理工商注销的登记营业执照被进行吊销了之后,一般是不能再进行申请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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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具体有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具体有什么
内容: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李孟阳律师2022.04.0851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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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债务清偿是如何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债务清偿是如何的?
内容:公司法修订之前,许多企业通过注销、吊销等行为逃避债务,给债权人带来巨大损失,鉴此,新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时股东的连带责任。行政处罚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情形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具有公信力。公司注销与歇业公司注销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经审查准予终止公司主体资格的行为。公司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歇业后债务清偿问题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依据公司法第205条、206条、207条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那么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债务清偿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15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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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吊销营业执照对法人的影响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 3、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 4、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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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需要约定赔偿金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需要约定赔偿金吗
内容: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续签的,需要支付补偿金。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需要约定赔偿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1126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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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_劳动合同的因故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啊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_劳动合同的因故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啊
内容:若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因故终止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的因故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王学瑞律师2022.05.07652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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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内容:它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一旦营业执照被吊销,对法人会有诸多影响,总之,营业执照的吊销对法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责任、经济损失、信誉受损以及失去其他权益和福利等,除了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营业执照吊销还会对法人的信誉造成严重的影响,本文将详细探讨营业执照吊销对法人的影响,包括法律责任、经济损失以及信誉受损等方面,首先,营业执照吊销会给法人带来严重的法律责任,此外,营业执照吊销还会导致法人失去其他一些权益和福利。
翁玉素律师2023.07.0645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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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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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较远,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因双方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而争议标的.为被告给付货币(即还款),那么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原告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起草《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2)诉讼请求,写明诉讼请求中的具体金额及其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3)事实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时间、借款的细节和过程、被告还款情况、原告催款情况。 第三,准备证据材料,制作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需提供《借条》、《律师函》、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时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法院立案庭,因为现在各地开始推行网上立案,如果需网上立案的,根据当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双方的主体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户籍证明;被告是公司、企业等法人需提交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以带齐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对方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则需委托律师代理,由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或支付宝公司调取对方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用于起诉)。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若被告为多人的,则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会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64评论 -
挂靠经营会带来哪些风险隐患? 一、合同无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挂靠经营拿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对方知晓挂靠经营事实,就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情况下,挂靠方就会因此拿不到费用,最终无法创造业绩和利润。 二、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个人或企事业想要开展经营,是需要依据要求获取经营资格的。挂靠营业执照的方式,属于是投机取巧的行为,一般被发现就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三、事故责任。因为挂靠经营,是为了减少人员、资产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业务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挂靠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不合法的,同时挂靠经营还会为后续生产经营埋下很多风险隐患。
段建国 434评论 -
工程偷工减料如何处罚? 1、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3、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张嘉娱 120评论 -
🚩元甲第3352面锦旗🚩 【未婚先孕,男方不要孩子,经协议获得补偿】 🎖恋爱期间女方怀孕,男方要求终止妊娠。 🎖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调解双方矛盾,男方补偿50万元。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
大律云律师团 518评论 -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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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老板跟我说啊,张女士,为啥这两年做工程这么难啊,因为做事儿的是你,垫资的是你,要不到钱的是你,两头受气的还是你。一个项目层层转包下来,已经没多少利润了,为了挣点辛苦钱,陪吃陪玩儿陪爽,把合同签下来了,都不晓得是下浮了几轮的价格,那你还要交保证金、组织人员、组织材料电器等等这些钱,结果甲方啊,就是给你拖延结算,拖延不说还不按时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都要找你要钱,你没有办法,只有带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现在各种政策啊,都是在保障农民工,甲方也晓得工人工资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资结清了,别人回家过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垫付的材料款、管理费,还有你的利润都遥遥无期了,他跟你拖,给你耗,一审做完了。
走二审,最后还要省检一大堆,拖个三五年,仅存的一点点利润都找资金和利息给拖回了,这就是两头受气的实际施工人的现状,这说的是不是你?欢迎评论区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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