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接管开发商破产清算吗?



内容: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第二批逾期未领取房产证开发商的名单,共有13家开发商“上榜”。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醒,将每两周更新一次逾期未领取的房产证门牌地址,市民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查证,然后直接向开发商追讨“迟来的房产证”。他呼吁,逾期未领证的开发商要尽快办理领取房产证手续,把房产证送到业主手里。市民也可自行上网查阅,及时向开发商索取已办好的房产证。市民王先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对逾期未领取房产证的开发商进行处罚,“小业主向开发商追讨房产证,有时候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开发商逾期办房产证的违约金,通过政府的监督处罚更有利于规范开发商的办证行为”。那么上网搜查迟到房产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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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商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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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政府部门的罚款是属于破产企业的债务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在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要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那么企业破产如何进行债务清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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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房地产商未交房破产,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3、房地产商未交房破产,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2、法律分析: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2、法律分析: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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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尽量选择具有品牌信誉和口碑的开发商,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需要仔细读懂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注意开发商的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一旦开发商延期交房,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四、结语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行为无疑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购房者对此申请退房或者强烈要求按照原定时间交房,但开发商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一、投诉的范畴开发商延期交房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属于消费领域的纠纷。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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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换言之,拆迁条例将开发商主导置换成政府主导,并未面对根本病症,实际上偏离了城市拆迁的真问题。拆迁户除了接受,不存在拒绝的可能性。诸如《城市拆迁条例》这样的配套法规,其中心思想依旧在开发商主导或政府主导间权衡,不免令人失望。同时,保护及升格拆迁户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与开发商平等谈判。政府并非没有主导权,而是主导的领域过于泛滥,城市拆迁中的一切流弊皆源自于此。在这一治理领域,政府已经错位,当务之急是纠正,而不是执意维持。拆迁累及的社会图景已是如此不堪。政府要做的,不是继续担任主导者,去争夺利益或者破坏权益,而是要做回一个责任政府的本分。那么拆迁:政府是仲裁者而非主导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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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这场旧城改造拆迁中,政府的身份是微妙的。当地政府希望迅速改变城市面貌的愿望,无可厚非,拆迁百姓也能理解,但这种愿望必须要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与开发商的合作中,政府表现出一定的“热心肠”是可以的,但政府一定要坚守底线,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一味求快,甚至搞拆迁株连,就不由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有什么政绩工程的潜规则在作祟。就拆迁而言,政府的“热心肠”应该表现为积极地做拆迁群众的传声筒,群众有什么意见,政府可以将其反映给开发商,拆迁群众有什么困难,政府可以积极帮忙解决,开发商有什么违规之举,政府要及时指出,促其纠正。那么拆迁搞株连,地方政府屁股坐哪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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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从明年4月开始,土地储备机构将不再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国土资源部近日发文明确,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按照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具有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力,但同时进行土地开发和土地收储,容易留下腐败空间,这也被业界诟病为“左手倒右手”。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土地储备机构退出一级开发,有利于一级开发市场的公开透明运作。那么国土部:政府不得变身开发商直接插手土地拆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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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要开发商应尽办证义务而未尽,开发商即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对政府行政行为等所造成的原因,却不能一概认定为是开发商的原因,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由于权属登记相关法律规定滞后,政府相关权属登记管理制度长期相对不规范,造成提供了相关资料,却因政府行政行为至使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过长。当买受人存在不按约交付房款、拒不履行相应办证义务时,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及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等之规定,开发商逾期办证具有相应的免责事由。那么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至使买受人不能按期办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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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如何办开发商征地很久不安置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开发商征地安置时间超过合理期限的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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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央视主持人赵某,再次打起维权官司。因为开发商没有如期办理房产证,赵某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5万余元。但开发商认为,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是受政府相关政策影响,开发商没有违约。赵某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按照拖延一日,支付全部给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总计15万余元。由于赵某的代理人不认可开发商提供的两份政府文件的真实性,法官宣布休庭,要求开发商的代理人提交文件原件,或者证明文件真实有效。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她的遭遇与赵某一样,开发商一直以政府的原因推脱不给房产证。那么央视名嘴赵某告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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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因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政府、法院等职权部门认定,并通过法律约定。而不是由开发商口头约定,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出具有关权力部门的裁定公告。但根据《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即被告的解释,故法院对第一种解释予以认定。那么逾期不办房产证备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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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5月7日晚,一伙不明身份者将厂房几十分钟内强拆成废墟。事发后,这家公司总经理刘凤华指认,强拆一事系长春市二道区政府和地产开发商勾结所为。而二者均表示“不知情”,当地公安机关也以“警方不能介入拆迁纠纷”为由拒绝立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禁止开发商参与拆迁活动,而任何部门也不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拆迁。”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指出,这一事件主体是开发商,背后是政府。那么长春一工厂称遭开发商和政府联合强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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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维权之前,购房者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证据材料:购房者可以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延期交付的书面通知、相关协议等证据材料,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进行举证,那么,在面对开发商违约延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采取哪些维权措施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呢,作为普通购房者,面对开发商违约延期交付该怎么维权,而当购房者被告知房屋交付要延期时,无疑会给购房者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比如无法按时入住,需要支付额外的租房费用,还可能会因此产生其他不必要的费用,购房者可以将开发商的延期交付和违约行为向社会公开,引起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关注和关心,逼迫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2)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购房者可以寻求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等信息,在维权过程中遵循相关的法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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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仅仅是时光澔韵小区,随着开春楼市销售旺季的到来,南京很多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南京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过对人防范围内的地下车位,开发商一般是没有产权的,只能拿来出租,在取得所有权后方可进行出售。签合同应约定车位明细 南京市房产部门目前要求,开发商在售楼现场都应该公示小区车位是售、是租,还是赠。"政府应该出台规范市场地下车位租售的规定。车位租售方案应在开盘前,在小区显著位置提前公示30天。那么地下车位都归开发商?“只售不租”愈演愈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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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政府怎么办?能执行吗? 专业执行团队告诉你:一切尽在掌握[憨笑]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很多建工企业老板问我们:对方是政府的案件你们处理过吗?对方有关系你怎么办?从诉讼费承担的金额回答大家的问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就对了!几乎全部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大获全胜,很开心又帮助一家企业解决工程欠款问题🎉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 2、与政府协商:可以与欠款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协商解决欠款问题; 3、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欠款问题; 4、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欠款问题。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用所)创办于2010年,地处北京CBD国贸。 天用所是一家新型综合智慧律所,以技术赋能、专业驱动为理念,是“植根本土、放眼国际”的特色云律所。天用所率行业之先引入法律技术产品,在国内各地设有云分支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的法律服务网络,各地服务机构与天用所资源共享、分工合作。云律所宗旨是整合律师行业优势资源、实现将首都律师、专家顾问的高水平法律服务推送到全国各地的客户,让客户体验新型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便捷化、科技化。云律所通过全国一体化运营,努力打造律师、客户之间“分享•共赢”的法律生态圈。 天用所与时俱进,为客户设计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维护客户对法律需求的选择权,在数字时代享受便捷、普惠、专业、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天用所怀着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胸襟情怀,汇集了实战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人才,不断吸收拥有使命感、责任感的资深合伙人、青年才俊。天用所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学府,部分律师曾就职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校,不少律师现担任省市政府机关法律咨询专家或在各级律师协会兼任重要职务。天用所还聘用大量具有丰富司法工作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造诣的专业人士担任专家顾问,组建了实力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保证法律服务的高水准。 天用所秉持守护规则、尊崇品质、诚信重德的使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破产重组清算、合规业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私人财富管理、物业、民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多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前瞻性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建所以来,天用所在专业服务能力上精益求精,深受客户、业界同仁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获赠无数客户锦旗,连续多年获得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社会机构的嘉奖,同时积极践行服务宗旨,在全国各地举办近百场法律公益讲座、上万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被《CCTV栏目》、《方圆律政》、《法律与生活》、《法制晚报》、《法律生态圈》、《人民政协网》、《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商报》、《见证品牌》等主流媒体所报道。 不忘初心,方能恒远。天用所将一以贯之,以敬畏之心打造底蕴,以无畏精神铸就光辉,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