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共有产权房后拆迁

2022-01-08 1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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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共有产权不会影响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由共有人平分或者按份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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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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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遇到拆迁时,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共有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共有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内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那么共有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052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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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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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方的有可能一房二卖,尽快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协助办理房产证,注意去房屋登记中心询问是否有抵押等情况
  • 为了拆迁再婚,拆迁后起诉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为了拆迁再婚,拆迁后起诉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内容: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法律分析: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怎样分: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婚内拆迁款离婚能分吗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离婚就可以分割,离婚拆迁款如何分割法律分析:离婚时拆迁费一般是给与房屋产权人的,因此,如果之前房屋产权是夫妻共有的,拆迁费应当由夫妻协商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龙珊律师
    2024.03.0151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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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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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购买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共有购买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内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继承吗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完成继承和房屋过户。这类房屋如果政策规定可以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继承的也只有房屋的使用权,产权仍然是和政府共同所有。有的保障性住房是压根不允许继承的,这就需要大家在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时候,了解清楚该类房屋的继承事项。那么共有购买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15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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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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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彩礼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离婚后需要划分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用彩礼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离婚后需要划分吗?

    内容: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另外,如果你们没有进行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的,用彩礼购买的车辆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证据可以出具购车合同、付款记录等。当然如果在结婚登记后用彩礼购买的车辆,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如果男女双方已经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过,结果离婚的,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那么用彩礼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离婚后需要划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116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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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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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免购买冻结拆迁房的方法有: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了解回迁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对于约定不明的事项注意使用补充协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用婚前拆迁补偿款购买的新房属个人财产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用婚前拆迁补偿款购买的新房属个人财产

    内容:麦女士自愿放弃被拆迁房屋产权和安置,领取了拆迁补偿款26万余元。夫妻乔迁新居不久,黄先生便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麦女士虽同意离婚,但认为该套房屋属于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这场离婚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上。麦女士提供了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原房屋拆迁费全款购买了新房。那么用婚前拆迁补偿款购买的新房属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99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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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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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安置房二次被拆会有如下补偿:如果是有条件的,将会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还可以进行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加上宅基地地价。或者进行房屋的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的置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夫妇共有财产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夫妇共有财产吗

    内容:《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那么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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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55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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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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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被拆迁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改变,除非双方婚内另有约定。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完全以财产取得时间为依据进行认定,应结合财产的性质和来源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夫妻一方利用拆迁补偿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81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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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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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未看到您所述的政府文件,故仅根据您的来信内容作如下简要回复。首先,无论是依据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是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拆迁补偿都应当按照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25条第1款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第1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在《条例》里,虽然提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但此处的补助和奖励也仅是对提前搬家、支持工程、残疾人家庭、有重大疾病和低保户等的补助和奖励项目,您所称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贡献大小”不会被列为补偿项目。其次,按您所述,目前此房屋还没有进行房改,你们还不是产权人。房屋征收中对于这种情况如何补偿安置,《条例》中没有规定,还需看地方规定。您所述的“后政府文件表明”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时期的,不适用于房屋征收。最后,如果想对此次的征收全面了解,您可以及时收集公布的公告等文件,对公告中所告知的相关复议及诉讼权利及时行使。如当地没有依法发布公告,您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规定的信息公开程序依法了解相关的征收补偿信息后再行提起相应的行政复议及诉讼。
  • 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签字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签字吗

    内容:《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那么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签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31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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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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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补偿款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拆迁房补偿款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

    内容: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那么拆迁房补偿款属于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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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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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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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一方购买的保险算夫妇共有财产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婚后一方购买的保险算夫妇共有财产吗

    内容: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婚后一方购买的保险算夫妇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3034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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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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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共有产权房屋买卖过户的手续是:1、买卖双方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价格评估;3、缴纳费用;4、等待领新的产权证;5、买方持新证你和旧证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以案释法:婚后购买的房产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以案释法:婚后购买的房产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吴女士对于该房屋没有任何出资,夫妻俩于2005年6月结婚,从结婚到购房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夫妻没有共同存款,没有能力购房,故认为该房屋由四被告共有。法院认为,根据证据,购买系争房屋的款项来自天宝路房屋的拆迁款,吴女士在拆迁中并没有利益,故首先可以确定吴女士对系争房屋没有出资。至于购房其余出资部分,即使同吴女士所述是丈夫其他家人的赠与,因购买房屋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从社会常理出发,也应认定是她们对王先生个人的赠与,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综上所述,吴女士对于系争房屋没有任何贡献,王先生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以案释法:婚后购买的房产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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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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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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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动迁安置房户口本是一个人的名字办房产证是也只能写一个人。而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妇共有财产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妇共有财产

    内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赵女与李男经人介绍于2001年3月登记结婚,结婚后刘男用婚前个人存款15万元购买住房一套。因双方感情不合,赵女起诉离婚。赵女认为:房产是婚后购买并办理的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李男支付房产价值的一半12万元。赵女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必须首先弄清以下问题:婚前存款婚后购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房产是李男的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产生,不是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那么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妇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227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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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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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方式是:首先要满足安置房取得了合法的不动产登记簿。然后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并且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内容: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是婚姻持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更多争议存在于财产分割方面。而掌握确实的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成为分割财产案件的关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或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应特别注重共同财产证据的调查收集。因此,通常律师只是手持自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或调查函,往往会吃闭门羹,碰得一鼻子灰。一般对于法院加盖大红院印的调查令,一般的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还是会配合的,毕竟有意怠慢或不予配合可能会涉嫌“妨害诉讼程序的进行”,法院可以罚款,也可以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那么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42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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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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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共有产权不会影响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由共有人平分或者按份分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什么

    内容: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什么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1、核实房屋的基本情况二手房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房子地址、建筑类别、面积、房产证件号等。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纷1、买受人先要查看出卖人的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证。如果是两人以上,则将来肯定要办理共有房屋产权证。购买共有房屋应当要求全部共有权人到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日后部分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那么购买共有房屋须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50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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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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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算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宿州二手房购买需要哪些手续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宿州二手房购买需要哪些手续

    内容: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那么宿州二手房购买需要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532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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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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