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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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法经营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如下:1、个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的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的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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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二○○○年五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0〕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1.1723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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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界碑、界桩罪如何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破坏界碑、界桩罪如何认定
内容: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由国家确立的界碑、界桩。界碑、界桩是在我国与邻国接壤地区设置的用以划分两国疆界线的标志物。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破坏界碑、界桩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立案标准如下1、采取盗取、毁环、拆除、掩埋、移动等手段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的应当立案侦查。那么破坏界碑、界桩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1923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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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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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数额由法院认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数额由法院认定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的赔付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果受害人的家属擅自使用昂贵的自费药,故意加重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这笔费用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护理费的赔偿计算方式,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那么交通事故赔数额由法院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438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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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
内容:二OO三年八月十二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我省认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标准规定如下一、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以8万元为起点二、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价值数额以40万元为起点三、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价值数额以40万元为起点,印发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3年8月11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印发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3年8月11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1756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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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探析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探析
内容:新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仅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体例,也为制裁有过错方、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何掌握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和具体数额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对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探讨,以期有益于司法实践。因为多数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并没有造成财产损失,而是因一方不履行婚姻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精神上的伤害。那么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的探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12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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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如下: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2、财产损失考虑材料费的综合成新率与残值之差上,从客观性的结果认定犯罪数额;3、既关注被毁坏部分的直接价值减损,也重视财物整体功能的下降或丧失的认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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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受贿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内容:考虑到受贿罪与贪污罪属于同一侵犯职务廉洁性的犯罪刑法对这两种犯罪在处罚的尺度上基本同一因此参照上述规定共同受贿犯罪中的受贿所得数额也可以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受贿的数额对共同受贿犯罪的处罚应当以犯罪总额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标准而个人分赃数额可以作为衡量共同受贿犯罪中各行为人作用与地位的标准,如果共同受贿犯罪人仅对其分得的赃款数额承担责任实质上是将共同犯罪等同于单独犯罪而且个人分赃数额不能完全体现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在分赃数额与地位、作用不成比例的情形下如完全按照个人分赃数额认定显然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此外在案发时尚未分赃的案件个人分赃数额处于不确定状态显然不能由司法机关任意认定或者平均分摊在前述区分共同占有型受贿和分别占有型受贿的场合对前者依据受贿总额认定对后者依据个人分赃所得数额认定也会导致量刑上的失衡。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1738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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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
内容: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种是可能发生的后果另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那么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1028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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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破坏现场如何认定责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后破坏现场如何认定责任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包括驾驶人员、受伤人员和其他有关当事人。通过鉴定结论对于鉴别物证、书证的真伪、性质确定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证明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及发生事故的车辆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那么交通肇事后破坏现场如何认定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743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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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
内容: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交通事故中破坏现场的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一方故意破坏现场一种不是故意破坏现场。故意破坏现场的行为是指发生事故以后当事人故意全部或者部分地改变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损毁现场证据的原始特性使其失去证据效力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故意破坏现场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条第一行为的主体是事故当事人。故意破坏现场是当事人没有逃逸在事故现场破坏现场的行为。在实际办案中确实存在事故车辆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首先故意破坏现场然后再实施逃逸的。那么如何认定故意破坏肇事现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266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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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破坏个人财产是什么罪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亲属破坏个人财产是什么罪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知道了相关的法定条件后,接下来就是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进行维权,一般来说可以收集以下证据:他人毁坏财物的视频证据,比如车辆被他人恶意毁坏,可以找相关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比如目击证人等;通过物价局认定被毁坏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那么亲属破坏个人财产是什么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115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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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和严重情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和严重情
内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有在满足数额较大并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被立案侦查,不能只要符合犯罪条件都被认定为该罪。如果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或者是单位达到100万,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在30户,或者单位在150户以上的,以及个人非法吸收造成损失达到10万或者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50万的,都将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或者是情节严重,都可以进行立案侦查。那么如何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和严重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86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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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
内容:“当事人之间无有效约定的,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酌定:1)过错方的经济能力;2)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过错方的认错态度;4)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上,各个国家的标准大相径庭。例如在日本,将由于离婚而请求的精神损害赔偿称之为离婚抚慰金,而金额的确定由法官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有必要显示该数额的算定依据。在目前法官水平不齐的情况下,应尽快通过立法实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表格化或定额化,也就是认定赔偿数额客观化。那么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126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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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被破坏,交警无法认定,如何确定事故双方责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事发现场被破坏,交警无法认定,如何确定事故双方责任
内容:案情简介事发现场被破坏交警无法认定邱某驾驶机动车(已投保)与骑摩托车的刘某相撞刘某被撞倒在地邱某送刘某赴医院治疗没有固定事故现场致使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刘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刘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邱某赔偿损失。由于事故现场已不存在事发路段无其他目击者且无监控录像因此交警部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院审理推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因邱某是送刘某赴医院治疗没有固定事故现场致使事故责任无法划分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那么事发现场被破坏,交警无法认定,如何确定事故双方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919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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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遭破坏如何认定赔偿责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事故现场遭破坏如何认定赔偿责任
内容:事故现场遭破坏怎样认定赔偿责任2名骑车人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当时两人都想着赶紧去医院检查,没有及时报警。等他们想到报警时,事故现场早被破坏了,交警无法对事故进行认定。余姚法院昨天给出了一个方法,一审判决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三七分,骑电动自行车一方的责任分配比例高于骑自行车一方。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朱某承担郭某的70%损失,赔款4万余元。考虑到事故中郭某受伤较重而朱某受伤相对较轻,朱某及时报警、妥善保护现场的责任也应大于郭某。综合这两点,法院认定朱某对事故造成的郭某损害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那么事故现场遭破坏如何认定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420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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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内容: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二、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人民币 3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结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本案例中,李某的行为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了犯罪,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刘晓红律师2023.10.1098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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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601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117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宋官骐|元甲律所 150评论 -
男方出轨与第三者生育了一女,且男方在出轨期间向第三者转账了300多万,第三者开庭陈述是孩子的抚养费,经过争取法院认定男方支付给第三者的钱违反公序良俗,要求第三者返还。 离婚案件原配遇到出轨一事,都是想着起诉第三者,追究第三者破坏家庭,但这个很难实现,但这这不是说就认倒霉,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要求男方给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男方少分财产,同时也可以起诉小三还钱。
姚平 130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151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郭铭芝 205评论 -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王熙 28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