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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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国家现在正在确权集体土地,清理小产权房,北京与上海是试点正在进行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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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筑没有土地使用证违法不?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建筑没有土地使用证违法不?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身份证,没持有此证,开发企业不能开发,建筑企业不能去建设,开发企业更不能上市去经营出售和出租。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依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占地,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没有使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那么土地建筑没有土地使用证违法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2958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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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时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当事人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或抵押等行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2944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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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看土地证性质,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办理完毕房产证过户,凭新房产证和老土地证去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税费,如果土地是划拨或是集体性质,需要缴纳土地评估价30%--40%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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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虽然我国的土地不是公民的私有物,但土地使用者只要拥有土地使用证后就可将其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而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转让土地使用证同样需要缴纳过户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2999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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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集资所建住宅的产权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四)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那么集资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98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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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1份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那么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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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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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过户。土地证过户分为普通商品房原土地证转让过户和划拨土地过户,土地来源不同,土地证过户流程和过户费用是不同的。划拨性质(如房改房)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补齐3%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是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只需缴纳手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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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样的
内容:7、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2910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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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女儿可以申请房产证,详细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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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
许瑞林律师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2955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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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没有怎么办理流程?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证没有怎么办理流程?
内容:土地使用证没有,需要办理的流程是: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那么土地使用证没有怎么办理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29104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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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过户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同时是房主拥有此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的相关证明,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只是有一个证,而没有另一个证书,即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土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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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
内容: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的方式是: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契税及营业税等。农村个人建房土地使用证办理(五)土地登记办理程序: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9100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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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土地使用证减名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般土地使用证减名吗?
内容:除在婚夫妻增名免税外,其它任何增名、减名、除名、改名都等同于过户手续办理。也可以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由原房产证上有名的业主转让房产给另一人。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那么一般土地使用证减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996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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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以前没办理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证以前没办理怎么办?
内容:土地使用证以前没办理可以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那么土地使用证以前没办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298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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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房子只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办理过户。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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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内容:等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其计税依据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那么建设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手续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2938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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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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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让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内容: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那么出让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976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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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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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内容:三、批复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办理期限: 30 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土地房产交易所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0190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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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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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_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_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内容: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提出过户申请,审核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李维律师2022.05.10425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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