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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内容: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专利权可继承吗著作权呢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张芸律师2023.10.1817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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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专利权人没有交纳专利自费是有正当理由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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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后一方违约怎么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后一方违约怎么办
内容:专利转让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的方式承担,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转让专利申请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冯清琴律师2022.04.0256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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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过期1个月内: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时,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2、过期2~6个月: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20%、25%作为滞纳金。3、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此时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4、逾期不理会,彻底丧失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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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
内容: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以专利权出质为债务担保担保的,专利管理要对出质进行登记,发明专利登记费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50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那么专利担保注册需要哪些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08105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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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利权恢复期限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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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款还了会恢复信用吗(老赖还完欠款后还有影响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赖欠款还了会恢复信用吗(老赖还完欠款后还有影响吗)
内容: 老赖欠款还了会恢复信用吗(老赖还完欠款后还有影响吗)
郭铭芝律师2023.04.1997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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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本之后恢复执行,终本以后恢复执行还要重新立案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法院终本之后恢复执行,终本以后恢复执行还要重新立案吗
内容:恢复执行,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而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达成和解协议等的执行案件,因中止情形消除、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而由法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终止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和时间: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一是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二是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终本后恢复执行的条件执行终结后可以再恢复执行的情形: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1)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周春花律师2023.11.1347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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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内容:仲裁是仲裁机构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诉讼是指专门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照规定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2、提交材料。接受国家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意味着专利的申请正式进入审批流程;4、缴纳费用。
王学瑞律师2022.04.15935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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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陈宗琼律师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处罚
内容: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专利管理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专利管理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制作笔录。专利管理部门进行抽样取证应当制作笔录,写明被抽取样品的名称、特征、数量。笔录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盖章。
陈宗琼律师2022.04.0156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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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利权终止后可以恢复。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 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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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处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假冒专利罪怎么量刑处罚
内容: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姚平律师2022.04.0855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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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
内容: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需要注意的是,当专利权遭到无效宣告或者因未缴纳年费等费用时,专利权会提前终止,权利人行使专利权的时间会大大缩短。专利转让、专利授权许可、专利质押贷款、专利技术入股等方式,都是让专利增值的良方。例如,在中国授权的专利不能拿到美国去行使,反之,在美国授权的专利在中国也不受保护。2019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跃居全球第一位。专利权的排他性,是指专利权人拥有禁止他人实施专利方案的权利。专利权的排他性在这些特定领域受到限制,并不意味着专利权人权利的丧失。那么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4.2799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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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和签注要一起办吗,澳门旅游签注恢复了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通行证和签注要一起办吗,澳门旅游签注恢复了吗
内容:对于疫情前单独申请赴澳门旅游签注并因疫情原因尚未领取证件的申请人:请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电话告知,前往相应取证点领取证件,对于疫情前同时申请赴澳门旅游签注和赴香港旅游签注(或赴香港商务签注)并因疫情原因尚未领取证件的申请人:由于赴香港旅游签注和商务签注暂未恢复办理,9月23日起,如确有近期赴澳门出行计划,可前往取证点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办理了赴澳门旅游签注而未能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将发送提醒短信,并电话联系,告知申请人相关后续处理流程,也可拨打2891580电话咨询。
陈明月律师2023.01.037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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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法下的侵权管辖包括: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楠楠律师2023.11.0967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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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专利权终止后原则上是无法恢复的。但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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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吗
内容: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沈-洁律师认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解除收养关系导致未成年人失去被抚养教育的权利。那么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229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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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保护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利的保护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内容:当有下列情况的,发明专利权发生终止:1、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届满2、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3、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姚平律师2022.04.0715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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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冒专利怎么处罚?
内容: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同时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赵金保律师2023.07.1738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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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内容:二、被诉侵权人可以如何抗辩1.无侵权/不构成侵权抗辩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才算侵权,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缺少权利要求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不侵犯专利权,4.法定免责事由抗辩(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张旭律师2024.03.1116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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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8评论 -
父亲在世时,继母偷偷瞒着父亲将登记在继母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继母的亲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继母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父亲与继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龄、农龄,依法属于其二审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该房屋产权。继母在未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过户,其过户行为应属无效,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原始登记状态。
姚平 320评论 -
亲生父亲病故后才发现继母名下的房产早在父亲在世时,就被继母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了继母的女儿,这样的情况真是欲哭无泪,房产到底是否跟自己父亲有关,自己是否有继承权,都成了未知。我们经过努力帮委托人撤销了继母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判决限期恢复登记至继母名下。但是,自己能继承多少份额,期待下一场官司胜诉。
姚平 141评论 -
线下跟当事人沟通,无奈只能约到公园;线上开庭,法官说法院能工作的没几个人了[捂脸];朋友们之间的日常问候,变成了你们封了嘛[捂脸]。 希望下周都能够恢复如常!
姚平 114评论 -
最近恢复正常上班节奏,下班一天比一天晚,对自己说“再忙也别忘照顾自己”[捂脸]
王熙 927评论 -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姚平 53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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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世时,继母偷偷瞒着父亲将登记在继母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继母的亲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继母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父亲与继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龄、农龄,依法属于其二审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该房屋产权。继母在未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过户,其过户行为应属无效,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原始登记状态。
姚平 52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