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导读:
二、被诉侵权人可以如何抗辩1.无侵权/不构成侵权抗辩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才算侵权,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缺少权利要求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不侵犯专利权,4.法定免责事由抗辩(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在创新驱动的今天,专利权成为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然而随之而来的专利纠纷也日益增多。当您面对被起诉专利侵权这一严峻问题时,如何处理显得尤为关键。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专利侵权指的是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制造、使用、销售或承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及其直接获得的产品。一旦涉嫌侵权,专利权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追究责任。
被诉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理方式
一、判断是否侵权
专利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侵权的客体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专利的存在为基础。主要考虑专利是否再有效期内,是否被无效等。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被授予前对发明的使用发生争议的,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支付相应的发明费用。2.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保护的范围以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依据。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3.有上述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该行为要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技术实现,不构成侵权。4.违反法律规定,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行为人的行为无法律依据。
二、被诉侵权人可以如何抗辩
1.无侵权/不构成侵权抗辩
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才算侵权,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缺少权利要求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不侵犯专利权。
2.诉讼主体资格抗辩
一般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有权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包括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中的申请、被许可人在独占许可中、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在独占许可中、专利权人在普通许可中。
3.诉讼时效抗辩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4.法定免责事由抗辩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5.专利无效宣告抗辩
对涉案专利发起无效是制衡专利权人最有效的方法。如果涉案专利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则视为专利自始无效,对方没有了维权基础,自然就不构成侵权。
对涉案专利发起无效宣告后还可以申请对案件中止审理,以获得更多的准备时间。
主要的专利无效理由有:
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定义;②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③专利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④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专利的范围。
6.现有技术抗辩
现有技术是指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因此可以以涉案技术特征为由进行现有技术进行抗辩。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七条中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此时,即使公司产品中某项技术点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只要能够证明此技术点为现有技术就不构成侵权。
7.合法来源抗辩
合法来源是指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通常的买卖合同等正常商业方式取得产品。若要主张自己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使用者、许诺销售者或者销售者应当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相关证据。《专利法》第七十七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免责条款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保护交易安全。从有利于市场流通的角度看,要求所有销售者及使用者对于其所销售及使用的产品均具有技术上的认知,必然会导致对整个商品流通秩序造成巨大影响,显然既不合理又不可行。据此,在一定情况下免除赔偿责任,以从根本上保证交易安全。这一免责条款的适用以侵权为前提。、对于专利被控侵权人来说:(1)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使用。(2)能够证明合法来源,以及证明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停止使用。
作为被告的当事人应该要采取哪些措施,才能有效地避免败诉等风险呢?
01.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如果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发出传票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不能提交答辩状,若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至我们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将减少差旅费等开支,同时,也能为案件留出更多的时间找代理人。
02.将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主张侵犯其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分析,判断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如果没有落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那么就可以选择进行不侵权抗辩。判断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时,需要适用全部技术特征规则、全面覆盖规则、等同规则等。
03.我们被告如果是销售商,可以进行合法来源抗辩。将我们与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进货的合同和发票,或者我们和他们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交易存在的证据,一并整理好提交给法院审查。法院进行审查后认定为合法来源后,虽然不能再继续销售该产品,但是能够避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
04.对涉案专利的相关专利或文献进行检索,如果能够发现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有类似的专利文件或文献,则可以进行现有设计或者现有技术的抗辩。
05.对涉案专利进行无效的检索,若能够检索出证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没有创造性或新颖性,则可以向国知局宣告涉案专利无效。如果能够将原告的专利无效,那么作为被告的我们就不会构成侵权,自然也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以“A公司”与“B科技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案为例。A公司起诉B科技公司侵犯了其一项关于智能设备的专利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科技公司委托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专利无效性分析,并向法院提交了大量的技术资料证明其产品并未落入A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最终,法院采纳了B科技公司的辩护意见,判定不构成侵权。
面临专利侵权诉讼,无论作为被告还是原告,均需谨慎应对。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的法律指导,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遇到法律实务问题,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的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个案的具体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