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借别人15000元,是2022年八月份借的,2022年年底还了7000元。去年七月份借款人像法院起诉,后经调解,加利息剩余8600元,每月还款一千,还了4300,剩余4300。当时因本人在工地打工的工资没有结下来。跟出借人商量,后面挣上在一次性给清也行,商量无果,现在法院限制了微信支付功能,告知明早去法院。 还有就是当时的借款,因为我没有认真核对,多出来了2000元。但是已经签字了,后来出借人又说是9000元,我一听越还越多,去核对了一下所有资金账单,才发现多出来了两千,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2024.03.06 15:54:09
1人收看
周春花精英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307 人赞同
443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