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对员工的行政处罚

2022-01-15 08: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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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不得违法侵犯国家资产,而国有企业的员工经常会做出违法的行为,国有企业的职工做出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据违纪违法的情形进行处罚,如果国家企业规章制度有处罚情形的,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没有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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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2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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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一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之前已经成立。基于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分析,按照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原理,公司章程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一、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基本条件,也是实质要件。通过共同制定,实现意思表示一致。 二、是具备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公司章程具有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因此它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起草。 三、是股东的认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对第一个成立要求的法律确认,具有实践意义。
  • 员工可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员工可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吗?

    内容:国有企业实施重组,员工单方面以确定劳动关系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目前依然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重组后发展前景,该员工的岗位、收入等并没有发生变化。企业同意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员工的行为属自动辞职,员工所强调的重大变化不应成为其理由,对否?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非不能履行,因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员工可以企业重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219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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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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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不得违法侵犯国家资产,而国有企业的员工经常会做出违法的行为,国有企业的职工做出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据违纪违法的情形进行处罚,如果国家企业规章制度有处罚情形的,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没有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国有企业拖欠货款如何处理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国有企业拖欠货款如何处理呢

    内容: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所有的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一般是非常大型、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企业,国有企业通常在某一行业具有主导的地位,同时享有很多的政策优惠,那么国有企业拖欠货款应该怎么办呢?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还款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人极为有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那么国有企业拖欠货款如何处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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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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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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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吗?

    内容:当然如果说你有工作单位也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企业单位没有依法给你缴纳社保,此时作为一个企业单位,它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我们作为员工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及时的为我们补交社保,当然对于这样的问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么就是企业单位和员工,如果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一定要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这个是毫无疑问的,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而还有一些用工,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的用工,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这样的用工,主要是一些临时性的用工,他的这个工作时长,工作时间相对都是比较短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你在每天的工作时长当中,不超过4个小时,并且每周的工作时长不超过24个小时,这样的一个工作时长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就无需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无需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了,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是灵活就业人员,而且如果说你的这个劳动合同三次以后续签,那么最终,可能会签订无固定化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说这种用工形式都是属于全日制的,用工都应当依法正常的为其缴纳社保,如果企业单位明确拒绝,那么你也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举报,要求企业单位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正常享受到社保的待遇了,在职职工实际上都是正常的,建立劳动合同,并且也是属于长期劳动化的用工和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情况下都至少要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期限。

    姚平律师
    2023.07.0391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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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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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合法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合法吗

    内容: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合法吗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就是合法的。那么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626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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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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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十二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不得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实践中,不同收购主体在收购的条件、收购价款、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等方面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 国有企业员工醉驾免诉如何处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有企业员工醉驾免诉如何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国有企业员工醉驾免诉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9106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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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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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警告处罚,这对违背行政纪律的做法主体提议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职责,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适用于违背行政纪律做法轻微的人员。行政警告处罚无时限,因此也就无期满的问题。但一些用人单位对受行政处罚的工人薪水待遇设有肯定时限的限制,期满后即恢复正常,与其它员工同等对待,受处罚时限影响的待遇不予补发。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国有企业逃避金融债务治理对策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国有企业逃避金融债务治理对策

    内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和部门领导在处理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时,片面地认为银行是国家的,甚至鼓励企业采取“假破产”等各种手段来逃废债务。有的还公开干预法院独立审判,致使企业大肆逃废银行债务。注册成立后即抽逃注册资金,使企业空壳经营,根本无力偿还金融债务。这也是一些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常用方法,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再多债权也只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这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利益。那么国有企业逃避金融债务治理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621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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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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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二分之一,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 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二分之一,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 企业员工被公司开除有工资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企业员工被公司开除有工资吗

    内容:一、企业员工被公司开除有工资吗1、企业员工被公司开除仍然具有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获得工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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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7103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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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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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特殊限制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特殊限制吗

    内容: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就立即成立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代表股权已经转让,只是说明转让方具有了配合转让股权的责任,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等。那么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特殊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45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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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企一旦倒闭会遣散员工。但是员工会收到相应的赔偿。法律规定,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该如何应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该如何应对?

    内容:国有企业债务案件执行难,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在对国有企业案件执行中,不仅要查清被执行人的经营情况和资产情况,以及加强对国有企业到期债权的执行等,还要了解企业改革的进展情况,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执行,这样才会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故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对抗情绪较大。法院如何执行公司债务需要原告拿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那么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该如何应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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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99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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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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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企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随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合同期内企业辞退员工补偿金怎么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合同期内企业辞退员工补偿金怎么算

    内容:实践中,企业总会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某些条件下,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若企业没有依法给予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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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1830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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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债权如何形成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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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国有企业债权如何形成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那么国有企业债权如何形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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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对外担保是否有法律规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国有企业对外担保是否有法律规定

    内容:二、国有企业对外担保有无特殊程序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二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那么国有企业对外担保是否有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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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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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不给社保如何赔偿员工损失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企业不给社保如何赔偿员工损失

    内容:因此,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且避免自身受到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员工产生相关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失业补助金等,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除了受到法律处罚之外,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3.企业一方面需要承担较高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还需要为员工补缴相关社保费用和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从而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破产甚至倒闭的风险。

    赵金保律师
    2023.06.2658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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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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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什么

    内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什么国有企业不良债权的处置的一般经过如下程序:1、确定拟处置标的、处置公示。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参与审批的人员不参与项目处置。不良资产收购中的法律要点有哪些1、资料审查所审查的资料,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或资产所有权的有关法律文书,包括:一般贷款类资产,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证明担保或抵押权利存在的其它法律文书等。那么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619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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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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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企业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内容:当辛辛苦苦的工作后,公司没能发放工资,我们该如何办呢?一般仲裁工作人员会立案处理,安排相应时间,召集双方进行庭审调查。先行进行庭前的调解,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劳动仲裁庭上,相互说出相应的情况和依据,然后仲裁工作人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实情,进行依法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权利。若公司出现了工资拖欠的情况,第四种解决方法是通过司法程序办理。如果你所在公司存在一些具体的情况,拖欠了工资,劳动部门在没有管辖权的前提下,你可选择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以此通过司法部门的快速通道,如法律援助,免费法律服务等形式来维护权利,及时得到工资。那么企业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2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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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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