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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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三)破产申报的程序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那么公司破产民间借贷如何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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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经强制执行后确实暂时无力偿还的,会中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民间借贷无力偿还多久会拘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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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不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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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且,约定借钱时,如果有第三人在场的,要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具体而言,要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双方签订了担保协议的,要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若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借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义务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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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当涉及到法定证明责任的规定,举证责任分配会有所不同,民间借贷纠纷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原告作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其举证责任是需要证明债权的真实存在并已到期。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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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偿还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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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少年轻人因为网贷或者民间借贷因无力偿还而选择自杀。债务人做法作为债务人这一方,难免在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状况,无法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或利息。以下内容是关于民间借贷确实无力偿还怎么办的一些解决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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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可以申请破产。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那么民间借贷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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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如是分期偿还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民法典》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那么民间借贷利息偿还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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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无法偿还如何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那么民间借贷无法偿还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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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民间借贷执行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会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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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无力偿还会判刑吗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间借贷的介绍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那么民间借贷无力偿还会判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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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款人被起诉不还款有什么后果欠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如果债权人能证明欠款事实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欠款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被起诉却无力还款,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 到期不还款 ,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民间借贷被起诉一般会怎么判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如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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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提醒法庭注意的是,原告张某某的丈夫王某某因2001年犯盗窃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本案被告贾某某向原告偿还50000元的时间即2007年1月12日,原告丈夫王某某尚在服刑期间,那么,原告不用其身份证而以王某某名义开户,个中原因,令人深思。鉴于欠条上关于利息的约定只是原告张某某的一方意思,被告拒绝追认,应当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未就利息达成协议。综上所述,本案在借款之时并未约定利息,且被告贾某某已经清偿了其向原告所借的50000元借款,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已经消灭,原告不再享有债权请求权和诉权,建议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某的诉讼请求。那么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怎样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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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2000万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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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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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