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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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是假冒注册商标共同犯罪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认定,销售这类商品的人实际上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赵金保律师2022.04.16337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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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内容:但是,要判断其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还需要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故意。
段建国律师2022.04.0248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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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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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怎么定罪(团伙非法拘禁从犯判多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怎么定罪(团伙非法拘禁从犯判多久)
内容:因此,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在定罪时需要综合考虑其行为构成要素、心理状态以及案件相关证据,以便依法进行刑事制裁,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怎么定罪对于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定罪,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每个人的角色、行为的严重性、是否存在暴力或威胁等行为,以及受害人的情况,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如何定罪,要理解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如何定罪,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通过对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定罪的解析,我们可以看到司法的严明和公正性,也引发了我们对刑法的思考和对公共安全的重视。
李维律师2023.10.1752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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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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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内容: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龙珊律师2022.04.1835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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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未遂的量刑标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遂的量刑标准
内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4、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5、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未遂的量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4.28331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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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
内容: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民间借贷资金来源违法如何处理法律主观: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 借贷合同 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违法,2、 民间借贷 的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利息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只要公务员不参与经营,不担任营利性组织职务,其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现行法律没有并明确禁止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的行为。
王学瑞律师2024.01.158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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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陈宗琼律师
最新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内容:二、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陈宗琼律师2022.04.0219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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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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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
内容:5. 律师建议在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意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例如,如果甲公司认为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乙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那么甲公司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上级法院起诉,作为一名律师,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姚平律师2023.11.1051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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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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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警察作为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些什么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安民警参与民间借贷的处理,警察作为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些什么规定
内容:法律分析:公民参与民间借贷行为,是现代社会人们认可的一种财产增值方式和途径,公务员将自己的合法资金出借给他人并收取合理利息,目前法律还没有禁止性规定,3、法律分析:正常的借款与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规违纪,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公务员参与合法的民间借贷,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
赵金保律师2024.01.1573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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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和施工方怎么打官司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水泥和施工方怎么打官司
内容:下水道水泥堵塞施工方和装修公司都不承担责任怎么办1、如果没有,那么开发商就有存在问题的可能,可以让开发商和装修施工方进行责任到举,让他们去证明非自己所为,3、我认为你只要是有证据证明建筑公司给你盖房用的水泥是假的,你可以到当地工安机关宝安,他们会给你说怎么处理这个事的,卖水泥侵犯别人的销售权怎么处理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陈明月律师2023.12.2898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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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
内容: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A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3年9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A将该批假冒X注册商标的润滑油销售至南京市某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05400元。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A明知其销售的X润滑油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无法认定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南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数额巨大-成功无罪经典辩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1980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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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冒注册商标的判刑标准如下: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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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是什么
内容: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段建国律师2022.04.16834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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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词
内容: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公诉机关提交的材料显示注册商标是“东风”,而“东风小康”这个商标并未注册,根据《商标法》等法律规定,被告使用“东风小康”商标,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因此认定被告人假冒“东风小康”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不清。该商标注册前,被告人使用该商标制作润滑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张**从轻处罚。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从主观上说是为了生活。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1919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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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内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侵权商品的价格计算方式在选择上具有递进性。
郭铭芝律师2022.03.2731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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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量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量刑
内容: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量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1.2284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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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3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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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私下调解时男方只同意每月给抚养费3500元,女方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后,最终法院判决认定男方每月需给抚养费6000元,且判决男方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10万多元,帮助女方和孩子争取到最大化利益,再次感受到律师这份职业的价值。
林艳英 194评论 -
双方私下调解时男方只同意每月给抚养费3500元,女方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后,最终法院判决认定男方每月需给抚养费6000元,且判决男方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10万多元,帮助女方和孩子争取到最大化利益,再次感受到律师这份职业的价值。
元甲婚姻家事 130评论 -
独家首发《北京物业行业法律大数据分析报告》!线上+线下参与者满满,大家反馈“讲座内容太有用了”“学到了很多技巧”“确实有很大帮助”!专业团队深耕物业行业7年,独家技术优势帮助物业公司解决各种难题!有任何问题随时沟通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3评论 -
建工行业大数据分析把工程纠纷问题解析得非常透彻,参与者频频点赞表示认可!快速要回工程款的和解与诉讼的解决方案让遇到工程款纠纷的老板们恍然大悟,原来专业的要账方法是这样的!建工领域专家顾问李刚老师亲临讲座现场,为大家解答疑难杂案,不管您遇到哪一类型纠纷,总有一款解决方案适合您!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63评论 -
懂是爱的前提,懂是因材施教的基础。情感危机化解讲座让参与者收获满满,让大家更了解自己,更了解他人,建立与同事、恋人、家人、孩子的和谐相处模式。专业老师一对一指导,如何更有效表达爱,挖掘孩子天赋,家庭氛围更融洽,工作更顺利。
元甲婚姻家事 194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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