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杀人,妻子没有阻止,但丈夫杀人未遂,妻子成立不作为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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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5年8月4日周强因涉嫌强奸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17日被依法逮捕。内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强以奸淫为目的欲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反抗后主动放弃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中止)公诉机关指控周强犯强奸罪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但被告人周强能够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对其减轻处罚。为了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不受侵犯打击犯罪遂判决周强犯强奸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说法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周强的犯罪形态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认为周强的犯罪属犯罪未遂一是认为周强的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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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要素一、客观要素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那么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哪些要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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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你现在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裁定驳回你的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律师陈某未将户口迁出已构成违约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迁出户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近期各地的法院已公布了几起此类案件购房者胜诉的案例。那么妻子生育不满一年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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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男女再婚后,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的,对婚前财产就享有继承权。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财产再婚妻子能否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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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未遂还可以报警吗交通事故不存在未遂出了事故一定是报警处理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那么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未遂还可以报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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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婚妻子死亡婚前财产怎么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二婚的一方死亡后,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遗产,应该按民法典的要求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遗产。因为再婚在《民法典》与初婚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法律承认男女双方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相对于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所以说再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都算是共同财产。那么二婚妻子死亡婚前财产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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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那么妻子擅自变更借款合同利率是否成立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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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再婚妻子代书遗嘱能否算作有效咨询我和丈夫均系老年再婚膝下各有儿女。没想到还未及立遗嘱丈夫突然急病住院我赶紧草拟了一份内容为丈夫与我婚前所购的一套住宅归我继承的遗嘱并和两个邻居一起赶到医院由邻居将遗嘱给丈夫读了一遍并让丈夫在遗嘱上签了名。其后丈夫的儿女就对遗嘱提出质疑认为我写的遗嘱无效。解读遗嘱从形式上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此外你所述遗嘱显然也不符合公证遗嘱和录音遗嘱的成立条件。也就是说你在丈夫弥留之际自拟的代书遗嘱不能视为你丈夫立的遗嘱。那么再婚妻子代书遗嘱能否算作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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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刑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对于未遂,只是&ldquo,对于未遂,只是&ldquo,应注意的是,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的性质、形态、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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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中止预备未遂是犯罪吗犯罪中止、预备、未遂的,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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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咨询2001年3月李某向妻子邱某借现金32000元。2002年5月23日在邱某的催促下李某向妻子邱某出具借条一张其内容是“2001年3月本人李某借邱某现金叁万两千元整定于2004年3月归还如到期后未如数归还愿承担法律责任。特立此字据为证。”2003年5月邱某与李某协议离婚。2006年3月邱某向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李某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在审理过程中李某辩解一出具的借条是夫妻之间感情尚好时所作的一个游戏实际上不存在借贷的事实二所谓的“借款”款项也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三所谓的“借款”款项完全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律师回答本案中二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关系成立。那么夫妻之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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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刑法理论界似乎已成定局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溯及理论上的争议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那么实行阶段和实行后阶段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时空范围上则完全重合。(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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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吗婚内强奸目前在中国没有明文法律规定只有两种情况才会判处强奸。第种情况夫妻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但最终离婚判决没有生效的时间发生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这种情况由于特殊夫妻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法院般会判处丈夫强奸罪成立。第种情况夫妻连续分居超过两年。那么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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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X某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裁判结果经查,上诉人X某承认其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否认强奸既遂。纵观全案,能够认定上诉人X某强奸既遂的证据仅有P某一人证言,被害人本人无语言表达能力,法庭科学DNA鉴定书亦未能检出DNA混合分型,故无法得出上诉人X某强奸既遂的唯一结论。据此,应依法认定上诉人X某的犯罪系未遂状态,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那么【强奸罪】强奸未遂辩护被采纳,二审成功改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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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男女再婚后,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的,对婚前财产就享有继承权。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财产再婚妻子能否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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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支持死者妻子20年抚养费,同等责任判赔116万。作为代理人努力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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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2019年10月再婚,2020年3月脑出血,在此情况下再婚配偶让被继承人立了两份遗嘱,被继承人2022年5月过世,再婚妻子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75%的份额。 经过我们几个律师的努力,对方遗嘱被推翻,我们比对方多继承了12.5%的份额。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