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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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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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那么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13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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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了哪些
陈宗琼律师
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了哪些
内容:合同担保的分类:1、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我国法定担保只规定了留置担保。原担保是为主合同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由此可见,第一,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第二,保证是担保他人履行债务的行为;第三,保证是就主债务履行负保证责任的行为。抵押担保需要订立,在抵押合同中,抵押权人是接受担保的债权人,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物是作为担保债权履行而特定化了的财产。综上,合同担保的方式可以分为五种: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那么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827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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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约定担保,又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担保法制之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二、法定担保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权或者在该土地上房屋的抵押权,另一种是留置权,即,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本担保和反担保根据担保设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本担保,是指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本担保只有在具有反担保现象时才有区分意义,我国《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提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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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容: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那么合同履行担保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035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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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担保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
内容:合同担保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那么合同担保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7105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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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容: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四种,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许瑞林律师2022.03.2645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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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成立的方式以及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合同成立的方式以及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内容:担保合同是存在于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一种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时,保证人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保证债权的实现,受法律保护,对此担保合同成立的方式以及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又怎样的呢?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无效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担保合同成立的方式以及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56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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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约定担保,又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担保法制之下,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二、法定担保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权或者在该土地上房屋的抵押权,另一种是留置权,即,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本担保和反担保根据担保设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本担保,是指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本担保只有在具有反担保现象时才有区分意义,我国《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提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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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内容: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一、保证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852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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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折现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值,或者优先支付拍卖或者出售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款。如果支付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债务,则无权退还保证金;收到保证金的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两次退还保证金。这就是履行合同的五种担保形式。那么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062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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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还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还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内容: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也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那么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还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86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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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保证有哪些担保方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保证有哪些担保方式
内容:借款合同保证是指借款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为借款人能够履行还款义务进行担保,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借款合同保证的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那么借款合同保证有哪些担保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030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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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内容: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以上详解,我们对反担保和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以上四种方式从私下解决到依靠公权力解决都有叙述,你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采用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那么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74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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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当事人设定担保物权,应当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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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担保应注意以下事项: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2、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留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那么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738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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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
内容:(四)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2、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其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①移转上的附从性②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③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关系随之消灭。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⑦诉讼上的从属性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务人一并成为共同被告。那么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103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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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有哪些方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有哪些方式
内容:上期说道债务人欠款不还怎么讨债,这期小编带大家了解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有哪些方式。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方式有哪些1、保证。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抵押借款抵押借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借款。那么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953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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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有哪些方式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担保有哪些方式有哪些
内容:合同担保有哪些方式有哪些—、抵押,是指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那么合同担保有哪些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737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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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 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北京法律咨询 3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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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邢颖 201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118评论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21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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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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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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